公司宿舍入住協議書

爲保證公司宿舍財產安全,及入住宿舍人員安全,爲各位員工提供一個舒適、安靜和安全的住宿環境,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宿舍入住協議書

1、室內擺放按行政部統一規劃,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損壞公共物品需照價賠償。

2、個人用具要擺放整齊,不得亂拉繩索、打鐵釘、貼偶像類畫紙。

3、換洗衣物要及時清洗,並掛在指定處晾曬(宿舍樓屋頂設有晾衣設施),乾淨衣物要放置於個人衣櫃內,不能隨意掛在牀沿上或放在牀上。

4、員工長期在外住宿者須申請退牀位。員工下班後外出及在外住宿所發生一切事宜與公司無關,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5、爲保證員工有足夠的睡眠時間,23:00後不能在走廊吵鬧嬉戲,必須熄燈就寢。

6、爲配合門禁時間,員工在23:00前要返廠休息,否則,當班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並登記報請行政部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罰。

7、宿舍禁止事宜

7.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烹飪。

7.2嚴禁在室內往外亂倒水和垃圾,垃圾應該放置在制定的`收納處。

7.3禁止往下水道、馬桶內丟擲雜物,以免堵塞。

7.4嚴禁在宿舍、走廊內大聲喧譁及放聲高歌。

7.5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酗灑、吵架及吸毒等其它不良行爲。

7.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7.7以上各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開除之處罰。

7.8 禁止私自配置鑰匙,如有必要必須通知行政部。

8、公司集體宿舍管理權歸宿爲公司行政部,行政部有權隨時進入宿舍檢查宿舍的安全和衛生狀況,對於安全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每人次扣績效分5分(從受罰者績效工資中扣罰)。

9、公司集體宿舍不得存放現金、首飾和其他貴重物品,否則,一旦丟失,由丟失者個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0、住公司宿舍的人員攜帶行包外出時,應主動將行包交值班門衛檢查,否則,值班門崗有權阻止其攜帶行包外出。當班門衛未按規定執行時,每次扣罰當班門衛當月績效分5分。

11、住公司宿舍員工離職或辦理退宿後攜帶行李外出時,應主動將行包交值班門衛檢查,否則,值班門崗有權阻止其攜帶行包外出。住公司宿舍員工離職或辦理退宿後攜帶行包外出時,值班門衛應通知總務主管一同檢查行李並同時在離職交接單或退宿申請表上簽字確認(總務主管不在時,應由兩個以上門衛同時檢查確認),未按規定執行時,扣罰當班當月門衛績效分10分。 本人已熟記並願自覺遵守以上管理規定,如有違反,願接受公司相關處罰,本人若夜不歸宿,一切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