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1

出租方(甲方):鎮(鄉、街道)村組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

承租方(乙方):

爲了充離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受戶等承包農戶的委託自願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以林業局勾劃的面積(或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爲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畝,其中:田畝,地畝。座落在萬州區鎮(鄉、街道)村

組,小班號爲、、、、、號,其中:號小班號面積畝,號小班號畝,號小班號畝,

號小班號畝;四周邊界: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體方位詳見土地平面圖)。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爲年,從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戶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於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10672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復耕保證金由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區農業局農經站)代爲收取,履行專戶管理。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後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係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並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1、土地流轉租金:

(1)租金:每畝每年按大春(稻穀)公斤,小春(小麥)公斤盤算實物量;價格按當地市場中等價(或按當年國家最低掩護價格)盤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畝***元現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產期大批上市收穫(收購)後,乙方一是按照國家退耕還林的補貼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給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潤總額的開,將%的利潤支付給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時間: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現金的方法補給農民。採用先交後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積畝土地已實行退耕還林,由乙方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由於國家對退耕還林的補貼採用直補農戶的措施,農戶直接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應衝減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租賃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盤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民。

七、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佔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並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戶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後,建房所佔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農戶必須酌情補償乙方的喪失(協商)。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應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容許,人畜不得進入租界,造成喪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八、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築用地到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標準見前面四條二款)。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十、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甲方所有,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

(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一、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

(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林權證歸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破除。

甲方:代表:身份證

乙方:代表:身份證

村委會: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簡稱乙方)

爲更好搞活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位於 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

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 所屬土地約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租地界址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作苗圃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爲 20 年,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爲 畝;年租金爲/畝 ,合同期總租金爲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 壹 月叄拾日前交納給甲方。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租賃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5、在租賃期內,若政府需徵用該土地,因徵用產生的土地費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方:

蓋 章: 蓋 章: 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爲了保護雙方利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 給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

從租用地的西面至東面按實際需要計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從 起至 止。

2、租用該地的金額:在租用期內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積 平方米; 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積 平方米,壹年總金額元。

3、付款辦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當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則扣罰20%滯納金。超過壹個月仍不交清當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甲方權責:

1、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2、若國家要在該地搞建設或開發,土地賠償屬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

3、甲方因建設需要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不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五、乙方權責:

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若國家徵收,在承包地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賠償屬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及保證該合同條款切實履行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以轉讓他人承包經營。承包期滿乙方有意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八、該地租用期滿,乙方要在一個月內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二零 年月 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4

出租方(甲方):清苑縣南營頭村

承租方(乙方):清苑縣忠惠種植技術服務專業合作社

爲了充離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受戶等承包農戶的委託自願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以林業局勾劃的面積(或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爲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XX畝,其中:XX田畝,XX地畝。座落在清苑縣南營頭村

四周邊界:東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

(具體方位詳見土地平面圖)。

三、土地租期爲XX年,從二○一二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戶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於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10672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復耕保證金由南營頭村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代爲收取,履行專戶管理。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後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係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並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1、土地流轉租金:(1)租金:每畝每年按玉米XX公斤,小麥XX公斤盤算實物量;價格按當地市場中等價(或按當年國家最低掩護價格)盤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畝XXX元現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產期大批上市收穫(收購)後,乙方一是按照國家退耕還林的補貼政策每年XXX元支付給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潤總額的開,將%的利潤支付給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時間: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現金的方法補給農民。採用先交後租措施,玉米在每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面積畝土地已實行退耕還林,由乙方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由於國家對退耕還林的補貼採用直補農戶的措施,農戶直接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應衝減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租賃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盤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民。

七、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

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佔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並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戶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後,建房所

佔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農戶必須酌情補償乙方的喪失(協商)。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應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容許,人畜不得進入租界,造成喪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八、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築用地到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標準見前面四條二款)。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十、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甲方所有,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一、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林權證歸甲方所有;(2)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破除。

附件:1、農戶授權委託書

2、土地租賃戶花名冊

3、土地勾劃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代表: 身份證:

村委會: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5

甲方:xx-x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經濟,盤活國有資產,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擬定如下土地租賃合同:

一、租賃標的物的名稱、範圍及性質

標的物爲甲方受託管理的xx-x有限公司與乙方廠房毗鄰的一塊空地。其有效面積爲 平方米(附平面圖),甲方所出租的此塊土地,系國家劃拔使用性質,屬甲方所轄的國有資產。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在租賃期內只能將土地作爲擴建廠房和生活設施用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轉租和出售。

三、租賃土地的期限及其有關規定

從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期限爲40年。甲方在此期限內(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沒有對土地作出決定),必須保證乙方的租賃使用時間。如果在租賃時間內,上級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土地作出出售和其它規定時,必須服從上級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的作出的規定。乙方在租賃的土上所建的一切設施,甲方概不負責補償。但在條件允許和平等的情況下,應優先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租金及其收繳方式

土地 平方米的年租金爲 元。從合同的有效日起甲、乙雙方開始收、交租金,租金按年租金每年 月 日一次性繳清。考慮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國民經濟的增長,在年租金的基礎上每5年遞增一次租金,其標準按國家物價上漲指數隨之增減。

五、其他約定

1.在租賃期間內,有關部門所要收取有關土地使用的一切規費、稅費均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在租賃的土地內,擴建廠房,生活等設施所需辦理的一切手續及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 乙方在租賃的土地範圍內,其中有佔地長 米,寬 米,總面積爲 平方米的一棟平房職工宿舍(見平面圖),在尚未做好職工安置和協調工作之前,甲方暫不交給乙方使用,也不收取租金。但是乙方交租賃此塊土地的保證金20xx元,今後保證金抵租金。待雙方做好妥善安置後,乙方纔有使用權,同時收、交年租金20xx元。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火災、電源等人爲的一切事故發生,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5.租賃期間內,乙方享受xx縣招商引資的一切優惠政策。

6.租賃期間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只能生產國家允許生產的達標產品,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xx-x有限公司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受託管理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範本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安龍縣瑞豐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爲響應政府號召,服從貴州省委、省政府及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將安龍縣作爲鐵皮石斛種植基地之一的戰略安排,爲提高土地效益,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經營行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於貴州省安龍縣鎮村 ,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實際標註爲準(詳見租賃土地平面示意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的原則,每五年爲一個繳費週期,第一個週期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租金爲每畝300元,簽訂本合同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先行支付第一週期總額的20%,等甲方將該地塊上所有農作物清理完畢交付乙方後,一次性將第一週期的剩餘租金全額付清;第二週期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租金每畝400元,支付日爲20xx年8月31日;第三週期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是,租金爲每畝500元,支付日爲20xx年8月31日;第四周期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租金爲每畝500元,支付日爲20xx年8月31日;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制止乙方實施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3、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4、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5、有義務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保證租賃土地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否則因此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由甲方負

責賠償。協助乙方處理合同履行時遇到的相關問題。

6、若遇到國家徵用該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7、制止任何人對租賃地塊的違法破壞行爲和阻撓乙方正常生產運營行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有權以市場爲導向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了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固定建築、大棚、電網、種植物、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種植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和收益權。

3、租賃期內不得對土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租賃期內,國家及各級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爲受益主體。

6、租賃期限滿,在同等租金及政策內,有權優先續租該地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貴州省及黔西南州政策調整的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土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安龍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用於向安龍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民委員會(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乙方:安龍縣瑞豐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