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技改項目合同
承包合同
甲方(全稱): 旬陽縣居金塬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安康市山水礦山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旬陽縣居金塬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項目
工程地點: 旬陽縣關口鎮大廟村三組
工程承包範圍: 建設3套井下工業以太環網、井下人機定位與通信綜合系統、井下
遠程視頻監控系統、井下應急廣播報警系統和1個應急救援調度指揮中心,以及1套
尾礦庫監測預警系統和尾礦庫初期壩加固工程建設項目。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陝工信發【2011】538號
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365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精品工程。
四、合同價款
幣種: 人民幣
合同總價(大寫): 壹仟捌佰捌拾萬元。
(小寫):¥:18800000.00 元
本合同爲總價合同,工程嚴格按設計文本進行施工,工程竣工甲、乙雙方按照設
計文本標準驗收合格後結算付工程價款90%,餘下10%工程價款作爲質保金,質保期爲一年。
五、乙方承諾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
程質量保修責任並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若乙方不按設計文本施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按照建設標準進行建設,加強安全管理,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甲方的承諾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並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開工建設後,甲方預付100萬元工程勞務費,其餘款項按工程進度支付。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沒有支付施工費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連續停工達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同時承擔違約金500元/日。
八、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旬陽縣康華園小區17號樓1單元202室 甲、乙雙方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補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 方:旬陽縣居金塬礦業有限公司
代 表:
篇二:自來水廠技改項目協議書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
自來水廠技改項目
目 錄
1.定義與解釋
2.工程內容
3.工程造價
4.對技改項目的基本要求
5.工程實施責任
6.工程進度
7.調試
8.移交所有權
9.爭議的解決
10.附則
協 議 書
甲 方(授權方):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乙 方(投資方):河南省徐氏建築集團
爲加快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融資和建設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基於平等、自願、互惠的原則,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與河南省徐氏建築集團(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其開發區自來水廠技改項目經營權出讓給乙方。即甲方授權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經過審批的規劃建設施工圖進行建設,按雙方約定條款進行運營,並在特許期滿之日將該項目無償移交給甲方。就此技改工程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
1.定義與解釋
“工程”指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可行性研究、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建造、竣工、調試、試運行和運行。
“工程造價”指第3款的費用。
“竣工期”指基礎設施調試成功並可以開始運行的日期。 “運行期”指從基礎設施商業運行開始日計算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運行期最後一天的第二天。
“日”指公曆日。
2.工程內容
2.1 本工程命名爲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自來水廠技改項目。
2.2 工程項目位於鄭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具體位置可以根
據現場條件在詳細設計階段予以適當調整。
2.3 本工程應在建設、運營和移交的基礎上實施。
2.4 本工程的建設內容:建設日供水3萬噸的自來水廠(視園區發展情況可分期建設)及配套供水管網工程。
3.工程造價
3.1 工程造價估算約5000萬元(具體見工程竣工決算)。
3.2 工程總造價應由下述費用組成但不限於下述費用:
1)可行性研究、設計、地勘和工程技術服務及其他諮詢服務的費用;
2)建造和安裝費用;
3)購買設備和材料的費用;
4)管理費用;
5)其他費用;
6)不可預見費用;
7)建造期融資貸款等資金的利息;
8)工程建設費。
3.3 工程預算、決算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佈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河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2號)、《河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豫建價[2006]330號)、《河南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標準》(2006版)、《河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2006版)、鄭州市建設造價(建設期內)等文件和定額確定的方法和原則,在按上述方法和原則編制造價預算和決算,並符合鄭州市相關規定(即由鄭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預算評審和鄭州市審計局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4.對技改項目的基本要求
4.1 自來水廠項目建設和園區供水管網建設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行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4.2 日供水3萬噸自來水廠項目5年技改項目經營權授予乙方。
4.3 自來水費徵收比照縣物價部門的收費文件及收費標準收取。
4.4 乙方必須按照已獲批准的自來水處理初步設計,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並依此投資建設;初步設計的變更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取得原批准單位的批准。工程竣工後需經相關部門驗收通過,首期工程建設期1年,二期以後視園區發展情況另定。
5.工程實施責任
5.1 乙方應負責:
5.1.1 工程施工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設備採購、建造和試運行;
5.1.2 建造工程的所有費用及保證建設資金充盈;
5.1.3 建造的自來水廠必須採用國內先進的處理工藝,先進的處理設備,自動化程度高的水廠。
5.1.4 註冊成立項目公司,負責該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在特許期滿自來水廠及配套管網無償移交給甲方。
5.1.5 乙方應當按照授權的相關條款規定和該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管。
5.1.6 乙方不得超越授權規定的範圍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未經甲方批准,不得以轉讓或者出租、質押等方式處理特許經營權。
篇三:科研與技改合作協議範本
科研與技改項目合作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雙方就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承諾共同恪守。
二、合作的內容與目標
乙方依據甲方項目的研發計劃,提供試驗、測試等技術支持,通過雙方合作互動、優勢互補,共同完成研發工作。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合作範圍內的項目資料、項目信息與對方共享。
2、共同組建項目團隊,完成項目策劃、論證、設計開發、項目實施等工作。
3、雙方定期溝通和研討項目進展情況,及時解決技術問題。雙方各自指定項目聯繫人,變更聯繫人應及時通知對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或沒有必要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合作項目申請專利的權利,申請被批准後,甲方爲專利權人。
2、甲方不可向其他單位及個人(乙方除外)轉讓專利權。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若合作項目申請專利成功,乙方有實施該專利的權利。
2、乙方不得申請合作項目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