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書

出租方(甲方):

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書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雙方於2008年 元 月17 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書,2008年8月進場裝修後發現合同存在遺漏項目

2、根據上述協議,房屋的租期將於2008年12月30日生效,且雙方就後期消防維保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3、按照超市合同項目要求,出租方(甲方)應安裝大型中央空調已供承租方(乙方)使用,否則合同期滿後設備無法再次使用或遷移,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並生成補充協議。據此,雙方於2008年 12 月 25 日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雙方於2008年 元 月 17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款繼續有效。

二、出租方(甲方)同意支付消防設施的維保費50000元/年(大寫:伍萬元整/年),並在每年的租金中扣除,工作交由承租方(乙方)負責,超出費用由承租方(乙方)自行承擔。

三、因本超市面積較大,安裝管道式中央空調所需的`外部冷卻水塔沒有找到合適的場地,且費用較大(預算約需要2600000元),管道式中央空調無法安裝,經雙方協商,由承租方(乙方)自行安裝吸頂式中央空調,費用由承租方(乙方)一次性支付,並在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140000元/年(大寫:壹拾肆萬元整/年)作爲空調安裝補償費。

四、本補充協議屬於《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五、本補充協議與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鳳陽縣億豪投資有限公司 承租方:安徽省鳳陽縣好又多超市 簽名:

電話:

簽訂日期:

簽名:

電話: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