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用電協議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安全用電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安全用電協議書

安全用電協議書1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 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爲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採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採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隻漏電開關控制一隻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迴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後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 電話 )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並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並且因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並粘貼於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2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爲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臨時用電一事,結合本項事宜具體情況,爲明確乙方在使用甲方臨電、臨時供水過程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臨時用電安全;

1、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用電主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發生故障後乙方應派人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即時處理,乙方負責並承擔乙方接線處(含配電箱)到乙方用電器範圍內的所有線路的安全及費用。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亂接,若發生人生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因乙方使用的臨電爲甲方施工用電,電壓、電流強度隨甲方用電器啓動或電網電壓、電流強度而變化,可能導致乙方用電設施損壞或財產、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因電網或甲方自行安排停電,恢復供電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電間歇不得隨意接拆線路或用電器,否則發生人生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根據規定,乙方必須設置地方計量單位檢測合格的電度表,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應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認可相關操作技能電工負責乙方區域內日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並接受甲方機電人員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電乙方只能作爲生活及照明用電,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電,也不得用作施工用電。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電線路,用電設施、變壓器、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9、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臨時用水:

1、乙方臨時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連接引水,並按要求設置經相關機構檢驗合格的計量表,經雙方確認後方可安裝,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2、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水乙方只能作爲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保護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壞,若因管道發生故障乙方應無償派人協助甲方共同及時解決。

三、其它:

1、經雙方共同協商,爲確保雙方各項責任、義務的順利履行,雙方約定乙方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待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義務甲方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在履行協議過程中乙方違約,甲方可視具體情況酌情扣除乙方保證金後無息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經協商,雙方電價爲: 元/度;水價爲 元/立方;每月底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覈實,次月2日前乙方將雙方確定的上月用電用水費用上繳甲方綜合辦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拖欠費用在乙方上繳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水、電是經地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接入,同時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監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電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約束,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乙方無力協調,甲方視具體損失如實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爲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同時終止本協議。

4、因乙方用電、用水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害、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生活用水、用電只是短期行爲,隨着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會及時中斷,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中斷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相關中斷後準備工作,甲方中斷後乙方不得阻攔干擾甲方正當行爲,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爲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設備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7、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設備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8、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爲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9、本協議終止日期爲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拆除甲方臨時設施、地方糾紛、地方主管部門要求終止向乙方供電供水等)本協議即行終止,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終止日期或雙方約定終止事項出現後即行終止。

四、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上訴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雙方約定本協議爭議仲裁上訴法院爲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日期:20xx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