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 (入股人、分紅利人) 丙方:_________ (分紅利人)

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超市用房,面積約600平方米,通過招投標方式取得後,與乙方、丙方共同合夥經營。

二、入股方式:採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總投入資金的51%;乙方入股總投入資金的49%;丙方負責投標成功,並確保甲方簽定承租合同。

三、分紅利方式:甲方分年紅利50%,乙方分年紅利45%,丙方分年紅利5%。

四、經營方法:採取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實行利潤分紅。股東人員採取崗位工作制,定崗定員(即 ),實行工資加績效獎金制。開銷實行實報實銷。

五、經營管理分工: 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進貨、財務、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協助財務、人事等工作; 負責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協調事宜和超市的運轉調控等工作。

六、聯合經營期限以甲方與管委會簽訂的合同爲準。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內無論贏利、虧損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損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負責。

七、若中途經營不善,需要轉讓經營權,必須徵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協商有關事宜後,方可轉讓他人。

八、超市重大決策、投入、人事等須經三方會商後,必須兩方以上同意的基礎上,方可實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權負責,審批處理。

九、單方違約造成的對方損失,將由違約方全部負責,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入股資金的兩倍賠償)。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夥經營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鏽鋼酸洗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甲方內,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託……公司及甲方做不鏽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

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並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鏽鋼酸洗設備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設備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一);

3、本合作項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資總額約爲1500萬元,建設一條加工125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於2010年8月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

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第三期投資建設一條加工150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爲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第三條:第一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爲600萬元,第二期爲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一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

1、 第一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資分別爲240萬元、

180萬元和180萬元,於2010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2、 第二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爲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於2010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於因購買設備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如協議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一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爲___%,如另一方不願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一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六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項目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戶,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項目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全體合作人共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作人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項目經營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項目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設備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項目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一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七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八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本項目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爲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爲準),每畝購買價格爲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於辦完土地過戶手續後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後確定。

第二十條 如土地不能過戶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一方在未經三方一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稅務等工作,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鏽鋼加工酸洗項目,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鏽鋼優先供給本合作項目加工。

第二十三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願意繼續經營該項目,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爲準。

第二十四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並有其他人願意購買該合作項目包括廠房、設備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爲準。

第二十五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的附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丙方:____________(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