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租賃協議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場租賃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場租賃協議書

商場租賃協議書1

出租商: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_________

_________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_________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商場租賃協議書2

出租櫃檯方: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檯方:_________(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_____。

爲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_______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協議書3

出租方(甲方):XXXX傢俱經營中心

承租方(乙方):_XXX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商鋪位置、面積及用途

1、位置:乙方租用甲方米氏國際家居中華廣場___2_層____區__ XXX __的商位。

2、面積:該商位實際計租面積爲___XXX_平方米(含15%公攤面積及網柱面積,如約定面積與實際不符,則按實際面積計付租金)

3、用途:乙方租用該商鋪僅限於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 月,以便乙方進行內部裝修、前期鋪貨等經營準備工作。

第三條:費用交納

本商位費用爲 2.8元/平方米/天(本合同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計算)。商位費用=商位租金+物業費+停車費)

商位租金1.6____元/平方米/天,(按實際天數結算)。

物業費 0.2 元/平方米/天,(按實際天數結算)。

停車費 1.0 元/平方米/天,(按實際天數結算)。

第四條:費用的交付期限和方式

1、商位費用按每兩個月計收一次,在每一計費週期的第二個月20日交清下一期的商位費用,以此類推。每逾期一天加收所欠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本合同有效期限爲X年。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年內解除合同,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簽訂撤場協議,如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拖欠費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等值物品行使留置權。

第五條:質保金的交納

1、爲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乙方須交納產品質量保證金XX元(大寫:貳萬元整),如果乙方經營的是XXXX的比例超過30%的,則按XXX元(大寫:伍萬元整)收取質保金。

2、爲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市場信譽,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簽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若乙方所售出的商品無明顯的質量問題且與顧客無未處理完畢的售後方面糾紛,在乙方撤場之日起滿一年,甲方扣除乙方所欠各項費用後在十日內將質保金如數退還乙方,該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其他費用

1、商戶商位內的用電費由乙方自理(甲方應保證供電設施、供電容量能夠滿足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由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交繳電費。

2、爲樹立商場的良好形象,便於管理,導購員必須統一着裝,佩帶統一的上崗卡,上崗卡由甲方製作,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1)爲保障乙方的財產不受損失,商位內所有商品應當購買財產保險,投保由商場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保險金額相同的情況下,乙方實際付費標準不得超過其自行投保時所支付的費用)。保險金額按照每平米1元/年的標準執行,1元/平方米保額爲XXX整,本合同約定的展位面積XX 平方米,應購買財產保險的保險額爲XX萬元。

(2)該財產險保期爲一年,從保險合同簽訂之日生效。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

乙方須同時向甲方出示所經營產品的質檢報告書、環保證書和區域代理證書、法定代表人委託書、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同時提供上述證件的複印件、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導購員的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複印件必須加蓋乙方公章。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蓋章), 同時承諾對出租的房屋享有合法的租賃權,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明、享有轉租權的租賃合同等,需加蓋公章)。

第八條:導購員的管理

1、乙方的導購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統一的整體管理,接受甲方統一培訓,採用甲方統一收銀管理。

2、上崗須辦理上崗手續,購買工牌,發放導購員手冊及出入證,導購員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和個人健康證,非本地戶籍必須提供其在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證件。

3、導購員日常的用工管理由乙方負責落實。在不違反商場整體管理規範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用工自主權和自主經營權。

第九條:商場內商位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統一的商位管理規定。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拒不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

2、商位裝修及地面、牆壁的輕裝修,乙方可根據其經營特色自行設計,並向甲方上報裝修方案、設計圖片。在不影響整體形象、佈局、符合甲方統一規劃要求,且不影響消防設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經甲方書面審查同意後,乙方可自行裝修。乙方裝修應當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的防火材料, 乙方在租賃商位構建的裝飾裝修物(包括射燈、筒燈),從租賃合同期滿之日或合同合法解除或終止之日,甲方可折價取得其所有權(具體由雙方另行協商),如果租賃期超過三年,則合同期滿且雙方不再續租的,該裝修物的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關於顯示有乙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裝修、裝飾物,乙方有權直接拆除,且未經依法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在租賃期間的消防、電器安裝等可能涉及安全的項目,都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如因未達標發生事故時,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涉及保險責任的,乙方有權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相應損失)。如果因此造成甲方或其他商戶的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進駐商場後,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做好商位裝修,以及填充商品、擺好位置等工作,保證如期達到正常營業的條件。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做好裝修及填充商品或不能正常營業而影響商場的整體形象時,視爲乙方違約,經三次書面通知仍未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收回商位,並不返還乙方定金。

4、乙方必須保證商位上有足夠的商品,銷售後應及時補充貨源,空閒場地佔租用面積1/4超過三天時間的,經通知後仍未補充貨品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每日200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經三次書面通知仍不補充貨源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位另租他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條:銷售貨款的收交和結算

1、爲確保乙方的經濟利益,甲方實施統一收銀,乙方售貨後必須把銷貨款交到收銀臺並加蓋甲方的銷售章。嚴禁乙方及其服務人員私自收取、留存貨款,否則一經甲方發現,乙方須按照當次銷售貨款金額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貨款每七天結算一次,日期約定爲每星期五,以借記卡形式返款給乙方。

雙方約定的賬號如下:

甲方:

乙方:

2、爲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商場形象,乙方的銷貨票必須要加蓋甲方的銷售章。如乙方未使用甲方的統一銷售票據,一經發現罰款1000—5000元(該罰款爲違約金的性質),乙方私留、截留、冒領促銷獎券、獎品、贈品,一經發現罰款500元(該罰款爲違約金的性質)。如乙方未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銷售票據,當發生顧客來甲方退換產品等以及由此引發投訴、爭議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前述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售後服務管理

1、商戶經營XXX等保修期爲一年,自付貨標明的日期次日起計算。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實行明碼標價,保證產品質量,並嚴格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行三包服務。

3、因商品質量問題或服務問題,受到消費者投訴遲遲不給客戶解決或者未採取有效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動用乙方質保金爲顧客解決售後問題。當質保金低於約定的標準時,乙方經甲方書面通知後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超出質保金標準的費用仍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服務及售後問題對商場形象、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第十二條 合同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文明誠信,若由於乙方責任造成顧客及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甲乙雙方自負其責,互不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如遇商場整體調整,商戶服從商場調整(甲方應在事前合理的期限內通知乙方,並書面說明其調整的理由及其正當性),商場無故調整導致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請求。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執行。履行期限未滿約定合同期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時,都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則應當繼續履行,否則提出解約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本協議剩餘合同期租金50%計算。

2、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A、乙方違反有關國家政策法規及利用商位進行違法活動的;

B、乙方擅自改變經營品牌或品種的;

C、乙方未經商場管理部門批准連續3天不開門營業的;

D、乙方欠交甲方租金及商場物業費逾期超過30天的;

E、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商位轉讓或轉租給他人的。

3、甲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違約,

A、甲方對租賃房屋不享有合法的出租權,或者交付的房屋不能滿足乙方使用要求(供電,供水排水,基礎消防設施等)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合同期全部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全部損失。

B、不能按約定交付租賃房屋,每延遲一天,除了免除當日租金,另外相應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C、質保期滿後,甲方不按約定的時間退還質保金的,乙方有權要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四倍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D、甲方無合理、正當理由擅自調整或干預乙方正常經營的,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並支付至少1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乙方如願續約,須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進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的可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按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