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

當事人(甲方) 彭勝(系彭先度次子)

房屋產權歸屬協議書

家庭住址:長沙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 聯繫方式:15387563151

身份證號碼:430103197302132516 當事人(乙方) 彭赦(系彭先度長子)

家庭住址:長沙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430103196911152518 爲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雙方就位於長沙市雨花區侯家塘街道麻園灣60號201房屋(房產證編號爲雨花字第712257247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1的一套房屋是由彭先度 於2012年9月20日,以現金付款方式購得。共付款人民幣二十萬元整(¥20萬)元甲乙雙方未支付任何費用,不享有份額。

2、雙方確認該房屋現登記在乙方名下,由甲方佔有使用。但實際出資人爲彭先度,房屋實際所有人應爲彭先度。因父親去世未立遺囑且母親健在,現房屋父親所佔份額應爲甲乙雙方及母親共同共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該 房屋在母親百年之後一併分割。

3、甲方爲該房屋佔有使用人,對該共同共有房屋應盡善意使用,不得隨意處分(包括出賣、抵押、贈與等)該房屋。否則處分行爲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4、乙方爲該名義所有人,不得任意處分(包括出賣、出租、抵押、贈與等行爲)該房屋,否則處分行爲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各共有人賠償損失。

5、繼承發生之日起甲乙方應根據繼承方案及時辦理產權變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丙三方自願去公證處公證,產生強制效力。

本協議當事人簽字:

甲方(手印)時間:地點:

乙方 (手印)時間: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