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採購供貨協議書

爲保證食品安全,規範食品經營行爲,增強供需雙方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提高供需雙方的誠信意識。以下是“食品採購供貨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食品採購供貨協議書

爲雙方相互之間發生財務糾紛問題,爲明確食品供貨商和經營者雙方的食品質量責任。避免和減少各類食品質量違法違章行爲的發生,保障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協議。

一、食品供貨商的責任

保證食品質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質量。

2. 提供衛生生產許可證、QS標識、營業執照等證照複印件。 

      3. 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

4. 提供食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

5. 若因供貨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問題、應及時處理。

6. 積極協助銷售商(使用方)處理食品質量方面的消費投訴或糾紛。

二、食品銷售(使用)者的責任

1. 在用貨日得前一天與供貨方電話訂購計劃,時間爲用貨日前一天的上午八點到十一點半,下午一點半到四點之間。

2. 明送貨時間與送貨數量。贊定送貨時間爲用貨日上午十點之前,數量爲用貨日前一天告知供貨方數量。

3. 收貨及時簽字,並留好對賬聯。

4. 及時全額結清貨款,結款時間爲送貨日次日。

5. 幫助供貨方檢查、驗收食品質量,如出現質量問題應積極幫助處理。

6. 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責任由食品銷售者承擔。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供貨商(章) 銷售(使用)商(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或簽約代表(憑委託書): 或簽約代表(憑委託書):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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