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承包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本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租賃承包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租賃承包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本

租賃承包安全生產協議書1

爲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承包)單位

出租或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或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三、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四、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設備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持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爲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爲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六、約束條件

(一)爲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覈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覈,並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賃承包安全生產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爲確保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施工現場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均有對各自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

3、甲方的起重信號工必須持有市級頒發的有效證件,乙方配合施工的機械人員也必須同樣持有市級頒發的有效證件。

4、甲乙雙方吊車司機和吊裝信號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中“十不弔”的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爲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雙方共同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保證安全生產爲前提。

二、甲乙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和附件(2)《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補充標準》中的有關條款。

2、甲方必須根據設備租賃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提供足夠設備安裝的作業場地,並保證運輸道路通暢,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安全正常進行。

3、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設備方案中數據和要求,進行設備基礎施工,設備基礎施工過程中應由乙方監督指導,不得擅自改動乙方提供的設備安裝方案,如必須改動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的基礎,必須是滿足乙方設備安裝方案中各項要求的合格基礎,並在驗收中出具各項實測數據和資料。

5、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吊運建築施工材料的吊具、索具必須是滿足使用要求的,規範的。

6、甲方提供的信號指揮人員,掛鉤應是相對固定的,持有效證件的。

7、夜間施工甲方必須保證有良好的現場照明。

8、甲方應滿足乙方一切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9、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指示吊車司機或信號工違章指揮。

10、由於甲方或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吊具、索具使用配置不當,違章指揮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由提供方負責。

11、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操作人員因其不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12、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監督權,對設備的不合格項目和安全隱患有權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並限期整改。

三、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是天津市建委建檔,有資質、有營業執照、有市建委統一頒發的設備統一編號合格產品。

2、乙方的吊車司機有權拒絕一切違章指揮。

3、乙方的吊車司機在工作中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在施工作業中乙方吊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5、在設備安裝、調試等各項工作完成後,乙方檢查驗收人員必須出具填寫好的驗收資料,交甲方參加檢查驗收人員,以備甲方及時存檔。

6、乙方負責對吊車進行日常的保養、維護工作,確保塔吊安全正常運行。

7、乙方應滿足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8、由乙方塔吊司機因違章作業引發或造成安全事故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甲方:

乙方:

租賃承包安全生產協議書3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爲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爲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爲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03〕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覈考覈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爲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簽字人: 簽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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