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水車出租協議書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灑水車出租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灑水車出租協議書

灑水車出租協議書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第一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商定設備租賃,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共同遵守執行。

設備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備註

灑水車

每車配備兩名司機,確保24小時使用

第二條質量要求:整機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第三條使用地點:

第四條進場時間:第一輛年7月17日至施工現場,第二輛年8月27日至施工現場。

第五條租賃期限、起租時間:

1、租賃方式:月租,不足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2、付款方式:8800元/月,(大寫:捌仟捌佰元整),每月提供正規稅務發票支付。

第七條其他費用:

1、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燃油、機油、操作、維修、保養、輪胎修補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設備進、退場調運費(包括過路費等相關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使用許可證、合格證(複印件)及駕駛人員證件甲方備檔。

2、設備在租賃期間內,甲方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不經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轉租、變賣、抵押。

3、乙方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確保隨時隨到。

4、乙方司機駕駛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車輛操作要求,確保安全駕駛。

5、甲方提供符合車輛運行場地,並不違章指揮。

6、甲方應定期支付租賃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時間交納租金,乙方有權追查所欠費用。

2、甲方私自將設備轉租或利用租賃設備進行額外經營活動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酌情給予罰款。守約方有權追究由違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進退場方式

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設備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改裝、外租本設備,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2、如發生意外損壞,根據責任歸屬由責任方承擔。

3、租賃期滿,甲方提前十天通知乙方。

4、合同有效期,從20xx年7月17日起至本合同執行完畢。

第十二條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過程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調解決;如協調不成,由公司主管部門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及甲方設備管理部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簽定日期年月日

灑水車出租協議書2

甲方:XX水務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概況:XX水庫是國有水域,水質符合養殖多種魚類,正常蓄水面積爲     畝,設計養殖水面爲    畝。

二、水面養殖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標的爲原承租人買受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承包費爲     萬元,由承租人在拍賣規則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交齊。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另繳納    萬元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之日由甲方一次性退還。

三、乙方必須是實際的經營者和履約人,租賃期內乙方如終止租賃或轉租,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退還租金及保證金。

四、水面養殖經營有風險,水庫管理所不保證養殖水位。租賃期內水面養殖經營的一切應繳稅費、規費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需添置的捕撈設備、攔魚設施等固定資產均由乙方自行解決,租賃期內遇該水庫校覈洪水標準以下的洪水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與水庫管理所無關。乙方經營期內所遇安全事故、偷盜事件等社會治安問題由乙方依法進行處理與水庫管理所無關。

五、乙方除應遵守《漁業法》的有關規定外,在承租期內:

①養殖必須是無公害養殖。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水庫灌溉放水、防洪泄洪和旅遊開發等經營管理活動。

③承包者投放養殖魚種必須符合水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規定,養殖品種不得影響大壩安全。

④乙方不得進行網箱養殖,不得投放藥品、飼料、化肥、農家肥等,要保證水庫水質達國家頒佈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二類水標準,每月以衛生監督所取水庫原水檢驗水質爲標準,如檢測水質達不到標準,水庫管理所有權責令乙方停止違規行爲,無條件終止合同,不退還租金及保證金。經有關部門評估確認恢復原狀水,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⑤乙方只能進行水面養殖經營,進行其它與水面養殖無關的開發項目必須經水庫管理所同意,否則視爲違約,中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灑水車出租協議書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灑水車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海勒斯壕站貨場

二、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16噸灑水車壹輛,司機壹人。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良好的'設備和操作機手。

2、甲方機手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3、甲方機手必須聽從乙方的安排。

4、合同履行期間,機械的維修、零配件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租金,租期個月。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每噸貳拾貳元整計算。本設備按月結算租賃費用(每月25號結算租金),甲方開出正規發票產生的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3、油料提供:甲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車輛自身保養及維護用油。

4、設備維修:甲方負責設備的維修,並保證乙方的正常施工,所付的維修費由甲方支付。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