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招聘協議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招聘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招聘協議書

委託招聘協議書1

甲方:

地址:

開戶行:

帳號:

聯繫電話:

乙方:

開戶行:

帳號:

聯繫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覈算,服務費標準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二),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爲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爲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作爲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招聘信息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發佈甲方的委託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爲甲方尋覓所需人才,至少推薦二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 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本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人才,並協助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委託提供獵頭服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提供真實的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規模大小、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乙方正確理解委託招聘崗位的要求和客觀負責地向候選人介紹聘方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所委託職位的詳細崗位描述,包括聘用崗位名稱、工作目標及職責、聘用人數、性別、年齡、外語、技術職稱、資歷、待遇等,並填寫好由乙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崗位說明書》。

二、成功提供甲方所需人才後(以錄用人員上班滿三個月爲準),甲方完成向乙方支付錄用人員年薪30%的推薦服務費。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先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_____%作爲定金,隨後乙方按甲方要求按三倍目標人的數量提供人員資料。並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確定候選人展開測評,最後向甲方遞交測評報告。如甲方需對提供人員面試,則乙方負責安排面試時間、地點,並做好通知;若經面試甲方不滿意,乙方負責免費重新推薦,直到甲方滿意。

三、甲方在對乙方提供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逾期,乙方將視甲方爲自動放棄。

四、在甲方明確表示僱傭乙方所提供的人員(以該名人員報到日期爲準)壹周內,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_____%被錄用人員上班滿三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_____%。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員被甲方錄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推薦服務費,甲方所需人員及成功推薦服務費如下:

六、雙方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爲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招聘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繫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作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爲保留一切法律行爲的權力,若發現,甲方除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人員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爲違約金。

同時,乙方承諾在乙方所推薦的甲方員工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會向任何客戶推薦該名甲方員工以收取推薦服務費,否則視爲違約行爲。乙方除因此必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甲方乙方所推薦的該名甲方員工的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爲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仲裁機關仲裁,直至付諸法律手段。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聘業務,雙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誠意”爲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在雙方協議期限內,由乙方爲甲方提供人員代理招聘服務。

2.代理招聘服務費爲300元/人,支付方式爲工作時間每滿一個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滿三個月後支付完畢。以30日爲月週期,不足25日無須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按實際崗位需求完整,並承諾工作內容、時間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社會公德。因乙方係爲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務,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如實提供應聘者資料,乙方對應聘者資料負有審查責任。因乙方爲應聘者提供職介服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的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

4.甲方可與乙方商議每次代理的服務範圍。甲方未與乙方商議的,即視作默認爲委託乙方負責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5.甲乙雙方在代理招聘期間應保持密切聯繫,甲方在委託代理招聘期間可向乙方瞭解應聘進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過程中,有義務向甲方反饋招聘進展的情況,並提出調整應聘條件,崗位待遇等建議。

6.乙方可根據甲方商定的時間,地點,安排甲方與經乙方初步篩選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甲方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意向錄用人員。

7.甲方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錄用的決定,並反饋給乙方,否則視作推薦成功。

8.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依法與所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用工登記手續,繳納工傷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對甲方拒絕或拖延與所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支付工資等的,一經查實,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髮布招聘崗位。對情節嚴重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

9.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向乙方反饋錄用人員的工作情況,以便乙方工作人員及時做好信息處理和回訪工作。

10.乙方所進行的代理招聘地點範圍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區(五區範圍)

11.對於因甲方崗位待遇前後不符,虛報工資等不誠信行爲而造成求職者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2.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6月13日20xx至20xx年月31日。

1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委託招聘協議書4

(甲方)

(乙方)**市人才開發中心

甲方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特委託乙方提供畢業生推薦服務,根據國家及我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招聘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以下畢業生若干名,對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及有關要求如下(表可另行製作):

二、委託招聘程序

2、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真實提供企業的經營、人員配備、發展前景及資質情況,以使乙方正確理解甲方的實際情況及委託招聘要求,並客觀負責地向候選人介紹。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通過在杭高校搜尋人才,首次推薦人選應在本協議生效後10天內完成。

4、乙方向甲方推薦人選時,應對候選人的專業知識、技能和在校歷史表現情況等進行查證評估,力求客觀全面地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

5、乙方在徵得甲方和候選人的意見後,組織雙方面試。如甲方不滿意,則由乙方重新推薦合適人選。

6、甲方確定錄用人選以後,發錄用通知書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費用,同時由乙方轉交被錄用者,並協助雙方簽約,辦理錄用手續。

7、甲方對被推薦的所有人選的情況都應保密,並有義務定期反饋錄用者的工作情況。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8、乙方根據按第6條中甲方確定的錄用人選,收取甲方人民幣100元/人的代理招聘費用。

9、甲方若是在杭州市人才開發中心及下沙分中心辦理了單位人事代理業務的用人單位,則不需要支付代理招聘費用。

10、乙方若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推薦人選,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協議。

11、在試用期(1個月)內,甲方發現被錄用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辭退,或被錄用人選自行離開該崗位的,乙方有義務免費重新推薦人選,直至該崗位推薦成功;若招聘單位認爲無需重新推薦而要求解除協議的,乙方將退還招聘費用。

12、試用期(1個月)內如因單位更改原承諾的待遇和職位或其他條件,導致錄用人選的辭職,乙方不承擔重新推薦的責任,並不再退款。

四、附則

13、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遵守以上招聘事宜。甲方不得作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爲,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履約,並保留進一步追討違約責任的權利。

14、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日起生效。

1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市人才開發中心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12

傳真: 傳真: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簽約日期:20年月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5

協議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資源開發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託人才招聘的申請。

第二條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公司的詳細書面資料,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工作環境、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等,並提供委託招聘崗位的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在簽定本協議後的_____天內向甲方支付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整(三個崗位)。乙方如拖欠手續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高效地完成乙方委託的招聘申請,自協議生效起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提供職位初選人才信息。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託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時辦理委託招聘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賠償的損失,在委託費中扣除。

第五條本協議委託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乙方如在委託週期內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應在錄用成功_____日內按職位收費分類標準(見附件)向甲方支付委託費用。

第七條乙方如在委託週期(______天)內未成功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需再次申請招聘,可適當減手續費。

第八條本協議簽定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交有關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式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略)

委託招聘協議書6

甲方:

電話:傳真:

乙方: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XX區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就甲方委託乙方尋獵中、高級管理及專業人才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獵頭服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複印件,企業法人或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提供真實有效的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規模及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乙方正確瞭解委託招聘單位的崗位要求和客觀全面地向受聘人介紹聘方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所委託職位的詳細崗位描述,包括聘用崗位名稱、工作目標及職責、彙報對象、人數、性別、年齡、外語、技術職稱、資歷、待遇等,並填寫好由乙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崗位說明書》。

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作爲尋訪保證金,隨後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員資料.如甲方需對提供人員面試,則乙方負責安排面試時間、地點,並做好通知;若甲方最終未錄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則此部分尋訪委託金不再退還給甲方;若甲方錄用了乙方推薦的人選,則此尋訪委託金抵進甲方應支付的獵頭服務費中。

三、甲方在對乙方提供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逾期,乙方將視甲方已經正式錄用。

四、在甲方明確表示僱傭乙方所提供的人員(以該名人員報到日期爲準)壹周內,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餘額部分。

若被錄用人員上班未滿一個月事實證明已離開甲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兩週內,退還甲方50%的協議金額;若乙方推薦人員在甲方上班超過一個月而未滿三個月離開甲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兩週內,退還甲方20%的協議金額。(甲方也可以選擇繼續委託我們推薦遞補人選)。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員被甲方錄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推薦服務費,甲方所需人員及成功推薦服務費如下:

六、雙方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爲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招聘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繫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按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爲保留一切法律行爲的權力,若發現,甲方除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人員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爲違約金。

同時,乙方承諾在乙方所推薦的甲方員工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會向任何客戶推薦該名甲方員工以收取推薦服務費,否則視爲違約行爲。乙方除因此必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的該名甲方員工的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爲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仲裁機關仲裁,直至付諸法律手段,雙方同意指定XX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蓋章: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7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在 區域內,全權負責按甲方要求的 人員,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雙方遞交資質資料:

1、雙方簽約時互相遞交公司簡介、招聘簡章、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地國稅務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複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代理招聘委託書。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員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員要求:職位、性別、年齡、專業、身高、待遇、崗位描述等要求。(詳見招聘簡章)

四、招聘服務費用及預付定金:

雙方約定代理招聘服務費爲:每人次 元。共 人 計 元。在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定金 元給乙方。

五、招聘費用支付方式:

1、按實際錄用人數一次性結算支付給乙方。(扣除預付定金)

2、錄用人員車費由 承擔。

3、雙方面試和護送人員的差旅費用各自自行承擔。

六、人員面試和錄用變動處理方式:

1、由 方進行了面試,面試合格後,由 負責接送人員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員在甲方公司就業未滿一個月正常離職或辭職的差額人數由乙方在約定時間內給予補聘。非正常離職或辭職由甲方自行負責。

七、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隨時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員就業花名冊及人員變動情況說明,並出示經本人簽字和甲方領導簽字的離職或辭職證明材料。

2、甲方在錄用時,應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3、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招聘簡章所承諾的相關事項合法用工,若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員任何費用。

八、乙方權力和義務:

1、在收到甲方預付定金後,及時開展招聘工作,並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甲方招聘簡章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招聘、篩選、初試工作。

2、乙方在招聘過程中遇到與本協議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沒有涉及的事宜,應及時與甲方協調處理。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移作它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生效日期: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時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電 話: 開戶行:

傳 真: 帳 號:

傳 真: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委託乙方訪尋所需職位,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義務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認真開展尋訪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託期內提供相應適合的人選供甲方選擇,並在10-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人選。

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的基本準確,並在甲方與候選人達成初步意向後,對甲方有意向的候選人進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調查,確保其背景、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乙方應及時將訪尋工作情況及進展與甲方溝通,對尋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新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

乙方保證對在合作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信息進行保密,該保密責任在協議因正常原因終止或期滿後都繼續存在。

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錄用後,如仍在甲方任職,半年內乙方不得再將此人推薦給另一公司。

二、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職位需求信息,並保證尋獵職位信息的真實性;如在委託期內,尋獵需求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選人資料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選人面試,如果需要,應及時告知面試的時間和地點;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補充候選人其他方面的資料。

甲方在面試完每位候選人後,應儘快告之乙方面試結果,以避免因延誤反饋情況而給乙方及候選人帶來不便。

如甲方準備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簽定聘用合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及資料私下錄用候選人。

三、服務費支付

自簽定合同甲方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委託招聘服務費_________元/月給乙方,以此類推。

四、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給被違約方應付金額的_________倍。

五、其他

本協議委託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追加補充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更正或放棄,都須書面進行,且經協議雙方簽字認可。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雙方單位蓋章並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委託期滿後,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續約事宜。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簽定本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營業執照、公司簡介並詳細填寫《用人單位信息登記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崗位需求說明書》,該兩份文件共二頁,評價推薦崗位共個。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該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終止後按本協議事先擬定的費用結算。

3、在確定人選後,將試用通知書面提交乙方,由乙方通知擬聘人選到崗事宜。

4、甲方同意乙方提供人才推薦服務,並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招聘服務費。

5、甲方需保障乙方所推薦人選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 確認甲方崗位說明書各項條款,按崗位說明書的要求爲甲方獵尋所需人選。

2、對所尋訪到的人選作前期考察、面試與測評,將合格人選推薦給甲方。

3、安排適當的時間、場地供甲方與候選人進行面談與溝通。

4、乙方負責在學生兼職期間協助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三、費用結算及其他

1、此次委託代理招聘兼職學生服務費數額按小時計算:2元/小時/人.該項費用甲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提供學生工作當天一起結算.

2、學生單天的工資爲:45元+餐/天;30元+餐/天,具體工作時間有甲方負責協調.

3、甲方負責在協商地點負責接送學生上下班,乙方協調管理.

2、在該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果5天內乙方無適合甲方崗位說明書人選推薦,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此次合作.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10

協議編號: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爲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範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服務費爲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爲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於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爲“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於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爲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繫,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繫。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爲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爲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並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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