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委託書模板彙編7篇

被委託人如果沒有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現實社會中,很多事情都會用到委託書委託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證委託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證委託書模板彙編7篇

公證委託書 篇1

委託人因不能親自來_ 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領取事宜,特委託受託人___ _____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爲________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行爲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委託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受託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委託人簽名: 受託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委託書 篇2

一、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撤銷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撤銷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爲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爲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爲,限制行爲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爲,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爲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繫的法律行爲,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爲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爲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權限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的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權限(委託權限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公證書是否可以撤銷

委託公證書可以撤銷,而且可以委託人單方撤銷。

本文講述的內容十分實用,在日常生活中,諸如涉及房產交易授權委託,股票交易授權委託中,都可能涉及應用。

公證委託書 篇3

委託人:基本信息

受託人:基本信息

我是XXX,現就我與XX公司房屋買賣仲裁及法院強制執行等活動中委託上述受託人作爲我方代理人,委託事項有:

代爲申請仲裁,代理進行仲裁,進行和解,放棄、變更仲裁請求,代收法律文書,代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和解,代收房屋款項等全權處理本案有關事宜。代理期限爲自委託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之日止。受託人有轉委託權,受託人及轉委託人的代理行爲委託人均爲認可。

  委託人: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公證委託書 篇4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受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委託人 購買的位於XXX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房。因工作原因,不能親自到XXX辦理房屋交接事宜,故委託人自願立此委託書:

委託事項:全權委託 爲代理人,代理我在XXXX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房辦理驗收房屋、領取房屋鑰匙、繳費、及領取交房資料和所發物品的所有交房相關事宜。代理人在其代理範圍內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委託人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委託期限:直至辦理完上述事宜爲止。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委託書 篇5

外國公司在中國起訴一箇中國人,法院要求辦理外國公司主體資格認證和授權書認證,這個該怎麼辦?

根據我們法律規定,外國公司在國內打官司,必須委託中國律師來辦理。在辦理之前要提供外國公司主體資格和授權委託書公證認證文件,法院方可採納受理。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外國人在我國法院參與訴訟可以親自進行,也有權通過一定程序委託我國的律師或其他公民代爲進行。最高人民法院於1992年印發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意見》也在第30條中明確規定,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外籍當事人,還可以委託其本國人爲訴訟代理人,也可以委託其本國律師以非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

與此同時,我國是《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締約國,外國人所屬國的領事可以依據該公約的有關規定和我國同有關國家簽訂的領事條約在我國法院代理其本國國民的訴訟行爲。應按照國內起訴狀有關格式提起訴訟文書,要儘量選擇精通中國法律的專業人士參與。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簽收有關法院訴訟文書。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間,應提交已經掌握的全部證據,對於不能在舉證期間內提交的證據,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延期申請。對於在國外形成的證據,需要履行證據所在國公證在加使領館認證的程序。

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流程:當地公證員公證,該國外交部認證,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公證委託書 篇6

茲委託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爲我的代理人,代表我辦理《出生公證》事宜,代理人在其權限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公證委託書 篇7

外國人及港澳臺居民委託他人代爲參加境內訴訟案件,除在法官面前辦理委託外,均應辦理公證手續。通常情況下,委託授權事項應具體明確,委託授權的內容應當準確、全面。但授權的內容當然首先取決於辦理案件的需要。下面一則公證委託書的授權內容僅限於民事訴訟中的管轄權異議一審、二審階段,委託人爲案件被告,在辦理委託之前已經自行從法院受領了原告起訴文件、證據資料等,並簽收了傳票。

委託人:z總,男,19**年*月*日出生,住址:香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V律師,律師執業證號

工作單位:zz律師事務所

單位地址:XX市**路**號銀行中心**

本委託人與郝某之間民間借貸合同糾紛案件,現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辦管轄權異議的有關事宜:

一、代爲提起管轄權異議,代爲參加管轄權異議一審的審理活動,代爲簽收管轄權異議的一審裁定書;

二、代爲就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提起上訴,代爲參加管轄權異議二審的審理活動,代爲簽收管轄權異議的二審裁定書。

三、除上述授權內容外,受託人無權代爲處理本案的其它任何事務,即受託人無權代爲參加本案的實體審理、無權代爲處理其他任何實體及程序事項。

  委託人:z總

  (簽字、捺印)

  簽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