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報告結構和寫法

述職報告一般由標題、署名、稱謂、正文四部分構成。

述職報告結構和寫法

(一)標題

1.直接用文種名稱“述職報告”作標題。

2.公文式標題,由年份+職務+文種組成,如《2006年xx部部長的述職報告》,也可省略年份或職務。

3.文章式,以精煉的語言概括出報告的主要內容或基本觀點,如《愛崗敬業、勤政爲民》。

(二)署名

1.題下標註。在標題之下注明述職日期、會議名稱、職務和姓名。

2.文尾標註。在文章結尾右下角註明作者姓名、職務和日期。

(三)稱謂

稱謂就是聽取述職報告的對象。稱謂要根據述職對象的身份、地位而定,如“x x黨委”,."x x董事會”、“各位代表”、“各位委員”、“各位領導,同志們”。

(四)正文

正文一般由前言、主體、結尾三部分組成。

1.前言

簡要介紹述職人的基本情況,任職概況,並對本人的`盡職情況做出總體評價,確定好述職範圍和基調。內容包括學歷、政治面貌、任職時間、工作變動、背景情況、崗位職責、目標等。

2.主體

闡述工作業績、經驗、問題和教訓。重點強調工作中取得的成績,集中表現自己的敬業精神、業務能力;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今後的設想和決心。

3.結尾

一般寫結束語,用“以上報告,請審閱”或“特此報告,請審查”,“以上報告,請領導、同志們批評指正”等。

述職報告的寫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 述職報告要抓住重點,着力展現有影響的、全局性的主要工作業績,突出自己獨有的能力。日常性、一般性、事務性的工作表述要儘量簡潔。

(二)個性鮮明

述職人的崗位不同,則職責要求也就不同,即使是相同的崗位,也由於述職者的個性差異,其工作方法和工作業績也有所不同。因此,述職報告要表現出個性的特點和個人風格。

(三)實事求是

述職報告內容要客觀,不誇大,不縮小,既要講成績,又要講失誤;既要講優點,也要講不足,客觀地陳述履行職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