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專業大學本科論文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審計專業大學本科論文,歡迎閱讀。

審計專業大學本科論文

審計質量①無疑是審計師行業賴以生存和發展之本,乃至整個證券市場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基礎。正如DeAngelo所言,由於審計質量無法直接觀察,事務所規模是審計質量的一個很好的表徵量,事務所規模越大,審計師的執業水平和獨立性也就越高。

[摘要]結合我國特有的SEO管制環境,從制度變遷的視角動態地考察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及其相應的監管後果。經驗數據表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會隨着SEO管制環境的加強而得到強化,表現爲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在管制環境變遷後顯著的不傾向於簽發非標意見,而監管者對這一行爲在統計上並沒有如同變遷前一樣進行有效的識別。本文的研究不僅爲深入理解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受制度變遷的影響及其監管後果提供了直接的經驗證據,也爲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改革提供一定的政策啓示。

審計意見,事務所規模,政府管制,SEO管制,審計質量,股權再融資管制

一、引言

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這種天然聯繫,在我國並不一定完全成立②。劉峯和周福源、李爽和吳溪、張豔等研究發現,我國證券市場上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並沒有顯著的正比例關係[810],而呂先錇和王偉、李春濤等的研究發現,我國證券市場上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具有顯著的正比例關係,即在同等情況下,事務所規模越大,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的可能性越大[1112]③。

這一爭議的存在引發了關於轉型經濟國家中審計質量是否可以依靠政府力量進行有效推動的討論,特別像中國這樣典型的轉型經濟國家,政府管制如何在提高審計質量上起到積極的正面作用。DeFond等研究發現,儘管中國審計市場的獨立性依靠政府力量的推動能夠得到顯著提高,但是由於整個證券市場缺乏對獨立審計的有效需求,導致審計獨立性提高與審計市場相背離[13],而且,王躍堂和陳世敏、夏立軍和楊海斌的研究也發現了類似的現象[1415]。因此,我們有必要從中國特有的制度背景出發對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邏輯關係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考察。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都不喜歡被審計師出示非標審計意見。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非標審計意見不僅引起監管者和投資者的關注,更重要的是公司財務報表被調整後會計利潤會減少,影響公司在證券市場上進一步融資的能力,讓公司承受損失。因而,一些學者紛紛倡議監管者需關注上市公司與審計師進行合謀的現象[1618]。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證券市場上,從2001年開始,審計意見明確被證監會強制作爲上市公司申請股權再融資(SeasonedEquityOfferings,簡稱SEO)的條件,證監會要求公司如果最近三年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則所涉及的事項應當對公司無重大影響或影響已經消除,違反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的事項應當已經糾正,公司應當在申請文件中提供就上述事宜出具的補充意見。在新的管制環境下,由於審計意見被明確作爲股權再融資管制的內容,上市公司與審計師進行合謀的現象可能因此變得更猖狂,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關係可能受到影響。

鑑於此,本文根據我國特有的股權再融資管制變遷環境,動態地考察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及其相應的監管後果,以此來研究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邏輯關係並提供更豐富的經驗證據和理論解釋。我們手工蒐集1998―2003年度進行股權再融資申請的上市公司作爲研究樣本,實證結果表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會隨着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的加強而得到強化,表現爲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在管制環境變遷後顯著地不傾向於簽發非標審計意見,而監管者對這一行爲在統計上並沒有如同變遷前一樣進行有效的識別。這說明,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邏輯關係會受到制度環境變遷的影響,進而其監管後果也會隨制度環境的變遷表現出差異。

本文首先根據我國特有的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考察了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豐富了該領域的研究;其次,本文動態地考察了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受制度變遷的影響,爲深入理解制度變遷下的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關係提供了一個有益的視角;最後,本文着眼於股權再融資管制特殊背景,檢驗了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帶來的監管後果,拓展了政府管制在改善我國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上具體作用的認識。

二、理論分析、制度背景和研究假設

中國的上市公司具有強烈的盈餘管理動機,一方面是爲了保住寶貴的“殼”資源避免被退市,另一方面是爲了在證券市場上進行再融資[19]。大量盈餘管理行爲會招致審計師出示非標意見[20]。非標意見會引起投資者的警覺,公司股價下跌,同時,非標審計意見也會招到證監會的關注和處理,公司被要求對此作出合理解釋並對財務報表進行相應的調整,公司的會計利潤減少,導致公司面臨退市或失去再融資條件的風險[13,21]。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既要想實現預期的目標,又要避免被審計師出示非標審計意見,唯一的可能就是與審計師合謀購買審計意見[1618]。類似地,伍利娜、朱春燕研究發現,在我國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面臨着新的盈餘管理動機,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了審計合謀[21]。

特別地,在中國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的股權再融資行爲歷來受到政府管制,其管制的內容和方式處於不斷的變遷過程中,其中,審計意見在2001年開始明確被證監會強制作爲公司申請股權再融資的條件。面臨着如此管制環境的變遷,上市公司可能會加強與審計師合謀購買審計意見,因爲有了乾淨的審計意見,纔有可能獲得股權再融資資格。按照DeAngelo的論述,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正相關,意味着,事務所規模越大,審計師執業水平和審計獨立性就越高[2]。因此,上市公司進行審計合謀時傾向於選擇小型規模的事務所[1617]。

但是,如前文所述,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關係的結論是模棱兩可的,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可能沒有顯著的正比例關係,也有可能存在顯著的正比例關係。在此情況下,上市公司既有可能通過選擇小型規模的事務所(簡稱“小所”)來實施審計合謀,也有可能通過選擇大型規模的事務所(簡稱“大所”)來實施審計合謀,並且,兩者都有可能在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變遷後得到加強。換言之,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在管制環境變遷前既有可能沒有得到顯著體現,又有可能已經得到顯著體現,在管制環境變遷後,審計意見被明確作爲管制內容,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可能得到進一步強化。爲此,我們提出一個備擇性假設。

假設H1:在我國的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變遷前,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可能已經得到顯著體現,並在管制環境變遷後得到進一步強化,表現爲小所在管制環境變遷後更顯著地不傾向於簽發非標意見。

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再融資申請時,監管者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募集資金用途、財務會計業績指標、公司經營狀況等一系列情況進行考察,只有通過了監管者的審覈,上市公司才能進行股權再融資。審計意見是註冊會計師就公司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發表意見,對利益相關者具有重要的信息價值,因此,在審覈上市公司股權再融資條件的過程中,監管者是否會依賴公司的審計意見進行決策,即非標審計意見是否不利於上市公司股權再融資申請通過證監會的審覈,有待實證檢驗。此外,如上所述,審計意見的簽發在我國證券市場上可能會受事務所規模的影響,並在管制環境快速變遷的動態場景下,審計意見的簽發受事務所規模影響的程度可能會出現變化。面對如此錯綜複雜的情況,監管者在審覈公司股權再融資條件時是否對此進行了考慮並有效識別,進而將之納入審覈決策的過程。換言之,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在管制環境變遷前後的變化是否會影響到監管者的決策結果,即監管後果。爲此,我們提出另一個備擇性假設。

假設H2:在我國的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變遷前後,監管者都將審計意見納入了決策過程,並考慮了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

三、研究樣本選取和研究設計

(一)研究樣本選取

我們通過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決議報告、股東大會決議報告和年報,手工收集1998―2003年度進行股權再融資申請的上市公司作爲本文的研究樣本,這樣便於考察2001年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變遷前後的情況。我們選取研究樣本的依據如下:在觀察期間,公司董事會決議報告及股東大會決議報告和年報披露了股權再融資議案和事項的,視爲該上市公司進行了股權再融資申請,並作爲本研究的初選樣本;隨後,如果上市公司連續兩年申請都沒有得到批准,我們選擇後一年作爲本文的研究樣本;如果上市公司連續兩年申請才獲得證監會批准,我們視爲申請成功的研究樣本。由於金融行業的特殊性,我們從研究樣本中剔除金融類公司。最後,得到研究樣本952個,我們把申請成功的研究樣本歸爲成功組,申請失敗的樣本歸爲失敗組,研究樣本在觀察期間的分佈情況見表1。其他數據來自CSMAR數據庫。

(二)研究設計

1.我們構建如下模型對本文的假設H1進行檢驗。

Mao=α0+α1Small+α2CI+α3Listlife+α4EM+α5Aturn+α6Quick+α7LLev+α8Rec+α9Inv+α10Roa+α11Size+ε(1)

模型(1)是參照DeFond等、Chan和Wu的模型得來[13,22],因變量Mao爲虛擬變量,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取值爲1,否則爲0。自變量Small爲虛擬變量,如果上市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非國際四大或國內十大,取值爲1,否則取值爲0。

爲了控制其他變量的影響,我們放入瞭如下控制變量:CI客戶重要性,Chen等研究認爲,審計意見的簽發會受到客戶重要性的影響[20];Listlife公司上市年數,公司上市年數會影響審計意見的簽發;EM盈餘管理,仿效Chen和Yuan的研究,用經行業調整的非經營性利潤率表示,用來控制盈餘管理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23];Aturn總資產週轉率,用來控制公司資產效率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Quick速動比率;LLev長期負債與總資產的比率,用來控制公司的財務狀況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Rec應收賬款佔總資產的比率;Inv存貨佔總資產的比率,用來控制公司經營風險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Roa總資產收益率,用來控制公司盈利能力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Size公司規模,取總資產的自然對數,用來控制公司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

2.我們構建如下模型對本文的假設H2進行檢驗。Approve=β0+β1Small+β2Big×Mao+β3Small×Mao+β4Pre_ROA+β5MIND+β6Firstholder+β7EM+β8Aturn+β9Quick+β10LLev(2)

模型(2)是依照Chen和Yuan的研究模型得來的[23],因變量Aprv爲虛擬變量,如果上市公司的股權再融資申請被證監會審覈通過,取值爲1,否則取值爲0。自變量Small定義與上述一致,Big×Mao表示大所與非標意見的交互項,同理,Small×Mao表示小所與非標意見的交互項,用來檢驗監管者在審覈公司的.股權再融資資格時是否對不同規模類型事務所的審計意見進行有效識別,即本文的假設H2。

此外,爲了控制其他變量的影響,我們放入瞭如下控制變量:Pre_ROA公司前三年的平均總資產淨利潤率,是爲了控制公司股權再融資前三年會計業績的影響;MIND啞變量,如果公司屬於農業、能源、基礎設施等國家重點保護性行業,取值爲1,否則爲0,是爲了控制國家行業保護政策的影響;第一大股東持股比率Firstholder會影響公司的融資行爲,我們把第一大股東持股比率放入模型,爲了控制對證監會審覈的影響;EM與上述的定義一致,表示盈餘管理,爲了控制盈餘管理對證監會審覈上市公司股權再融資條件的影響;Aturn總資產週轉率,用來控制公司資產利用效率的影響;Quick和LLev與上述的定義一致,分別表示公司的速動比率和長期負債比率,這兩個指標表示樣本公司對權益融資的需求程度,是爲了控制其對迴歸模型的影響;MB和Size分別表示公司的市淨率和資產規模,資產規模取公司總資產的自然對數,把它們放入模型爲了控制公司成長性和資產規模的影響。

四、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分析

表2(見下頁)是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變遷前後兩個時期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股權再融資申請通過率Aprv變遷前顯著高於變遷後。非標審計意見Mao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總體上沒有顯著差異,類似的,小所Small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也沒有顯著差異。客戶重要性CI,變遷前顯著高於變遷後,表明變遷前進行股權再融資申請的客戶公司對審計師的影響相對更大。上市公司年數Listlife,變遷前顯著低於變遷後。公司申請股權再融資前三年的總資產收益率ROA,變遷前顯著高於變遷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率Firstholder,變遷前顯著高於變遷後。此外,總資產週轉率Aturn、應收賬款佔總資產比率Rec變遷前都顯著高於變遷後,然而,公司的速動比率Quick、市淨率MB和資產規模Size變遷前都顯著低於變遷後。其他控制量,如盈餘管理EM、行業保護變量MIND、資產負債率Lev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沒有顯著差異。

(二)單變量檢驗

表3是管制環境變遷前後兩個時期小所與大所審計意見及其監管後果的單變量分析結果。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小所簽發非標審計意見Mao的頻率都要顯著低於大所,初步表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可能有影響,小所的獨立性可能較低,容易被上市公司威脅或收買參與合謀。小所和大所

2.“*”、“**”和“***”分別表示在10%、5%和1%水平下統計

顯著(雙尾檢驗),下同。

對監管結果Aprv的影響,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兩者沒有顯著差異。

表4是不同規模類型事務所在變遷前後時期簽發審計意見及其監管後果的單變量分析結果。可以發現,不管是小所還是大所,雖然在變遷後簽發非標審計意見的頻率都有所提高,但是在統計上不夠顯著。小所在變遷前後對監管結果Aprv的影響有顯著差異,在變遷前的影響顯著大於變遷後;同樣,大所在變遷前對監管結果Aprv的影響顯著大於變遷後。

表3和表4的單變量分析結果表明,在我國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變遷下,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的簽發具有影響,初步部分支持本文的假設H1;同時,事務所規模對監管結果也有影響,初步部分支持本文的假設H2。顯然,單變量得到的分析結果還不夠可靠,有待於依賴後面的多變量檢驗。

(三)多變量檢驗

表5(見下頁)是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影響的多元迴歸結果。可以發現,小所Small的迴歸係數在變遷前後都爲負,並且在變遷後顯著爲負,說明小所在管制環境變遷後顯著地不傾向於簽發非標審計意見,意味着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的影響在管制環境變遷後得到了強化,以致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的影響變得顯著,但是在變遷前沒有得到顯著體現。上述迴歸結果表明,本文的假設H1得到部分支持。

表5的控制變量的迴歸結果顯示,盈餘管理EM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對審計意見的簽發有顯著的不利影響,資產週轉率Aturn、速動比率Quick在變遷後對審計意見的簽發有顯著的正面影響,總資產收益率Roa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都有顯著的積極影響,而應收賬款佔總資產比率Rec在變遷後對審計意見的簽發有顯著的不利影響,這與DeFond等、Chan和Wu的迴歸結果類似[13,22]。

2.爲了克服觀察值在橫截面和時間序列上的相關性,對Z值進行Cluster調整;“*”、“**”和“***”分別表示在10%、5%和1%水平上統計顯著(雙尾檢驗),下同。

表6是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影響的監管後果的多元迴歸結果。可以看到,交互項Big×Mao的迴歸係數在變遷前後都不顯著,而交互項Small×Mao的迴歸係數在變遷前顯著爲負,在變遷後變爲不顯著,這表明小所簽發的非標審計意見在變遷前顯著地不利於公司股權再融資申請被證監會審覈通過,而在變遷後,這種不利關係沒有得到顯著體現。這意味着監管效果在變遷前得到了顯著體現,在變遷後沒有得到顯著體現。結合表5的迴歸結果進一步說明,在新的管制環境下,由於審計意見被明確作爲股權再融資的管制內容,上市公司可能有強烈的動機威脅或收買小所進行審計合謀購買審計意見,造成小所在變遷後簽發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降低,但是監管者卻沒有有效識別這一行爲,其監管效果大打折扣。同時,也表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在管制環境變遷後變得顯著,可能部分來自小所與上市公司的審計合謀。上述的經驗結果和分析表明,本文的假設H2得到部分支持。

2.根據公司SEO的申請年度分爲變遷前和變遷後。

此外,表6中控制變量的迴歸結果顯示,公司申請前的盈利水平Pre_ROA迴歸係數在變遷前後兩個時期都顯著爲正,表明公司的盈利水平對公司股權再融資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公司的盈餘管理水平EM迴歸係數在變遷前顯著爲負,表明公司的盈餘管理水平在變遷前對股權再融資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有顯著的負面影響。資產週轉率Aturn和公司規模Size,在變遷前回歸係數顯著爲正,表明在變遷前對股權再融資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有顯著的積極影響。長期資產負債率LLev,在變遷後迴歸係數顯著爲正,表明在變遷後對股權再融資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有顯著的積極影響。市淨率MB迴歸係數在變遷後顯著爲負,表明公司的成長風險在變遷後對股權再融資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有顯著的負面影響,這同Chen和Yuan的研究結果大體一致[23]。

(四)穩健性測試

我們做了如下測試進一步檢驗以上研究結果的穩健性:首先,小所被重新定義爲事務所收入排名非前十大的會計事務所;其次,我們去掉了股權再融資申請議案被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否決的研究樣本;最後,我們用操縱性應計利潤來衡量盈餘管理。以上穩健性測試顯示,上述的檢驗結果與前文的研究結論基本沒有實質性差異。

五、研究結論和啓示

事務所規模對審計質量的影響,各國學者的研究結論均存在爭議。這一爭議的存在,意味着有必要從既有的制度背景出發對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邏輯關係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考察。鑑於此,本文基於我國特有的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從制度變遷的視角動態地考察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及其監管後果,以此來研究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邏輯關係並提供更豐富的經驗證據和理論解釋。

本文基於我國股權再融資管制變遷環境,採用審計意見被明確作爲其管制內容的變遷前後兩個時期的數據,着重探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受制度變遷的影響及其監管後果。經驗數據表明,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會隨着股權再融資管制環境的加強而得到強化,表現爲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在管制環境變遷後顯著地不傾向於簽發非標意見,而監管者對這一行爲在統計上並沒有如同變遷前一樣進行有效的識別。

本研究分析認爲,這可能是由於在新的管制環境下,審計意見被明確作爲股權再融資的管制內容後,上市公司可能有強烈的動機威脅或收買小所進行審計合謀購買審計意見,造成小所在變遷後簽發非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降低,但是監管者卻沒有有效識別這一行爲,監管效果大打折扣。由此,我們可以推論,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在管制環境變遷後變得顯著,可能部分來自小所與上市公司的審計合謀。本文的研究表明,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事務所規模與審計質量的內在邏輯關係會受到制度環境變遷的影響,進而其監管後果也會隨制度環境的變遷表現出差異。

本文的啓示:

(1)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作用程度會受到管制環境變遷的影響,這對當前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的改革和加大事務所做大做強具有重要的啓示;

(2)管制環境的變遷可能影響上市公司和審計師雙方的動機和行爲,進而影響審計合謀的動機和行爲,加強對審計合謀的監管和克服其不利影響,是進行我國證券市場改革必須關注的一個重點;

(3)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簽發的影響帶來的監管後果會受到管制環境變遷的影響,這對我國監管部門改善具體的監管策略和措施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