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小微企業融資體系建設的成效問題及建議論文

小微企業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小微企業屬於弱勢羣體,融資難問題一直困擾着小微企業,如何使小微企業擺脫融資困境成爲我國經濟發展中亟需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本文以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爲例,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小微企業金融支持體系進行研究,並借鑑國外支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提出瞭如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對策建議。

淺析小微企業融資體系建設的成效問題及建議論文

一、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的做法及成效

(一)成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門機構,小微企業貸款發放更爲規範化。農行爲提高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成立客戶部,安排專人負責對轄內分支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營銷、指導、調查、管理工作,在市分行信貸管理部設專門崗位審查小微企業信貸業務;中行成立中小微企業中心,配備專業人才隊伍,專門爲小微企業辦理業務、授信審查審批及貸後管理工作。

(二)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切實爲小微企業打開“方便之門”。工行對小型企業在信貸管理系統中只設有調查、審查和審批環節,特別是對微型企業無需授信,直接審批貸款,有效解決了多次審批的環節;農行投放小企業簡式快速貸款實行一次覈查,具有手續便捷、審批快速等特點,2014 年累計投放小企業簡式快速貸款8065萬元;中行推出“中銀信貸工廠”小企業貸款新模式,該模式以“信貸工廠”爲核心,採用標準、迅速、簡便、端對端的“流水線”運作和專業化分工,使信貸審批更加專業高效,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間。

(三)推出適合地域發展特性的融資產品,支持小微企業特色信貸產品推陳出新。農行通過鑫正擔保公司向均信擔保公司進行反擔保,再向農行申請貸款,鑫正擔保公司每年給均信擔保公司授信額度約 7000 萬元,兩家公司合計擔保費用大約在貸款額度的 3%,爲企業解決抵押物無證照的問題。

二、制約小微企業融資的因素

(一)小微企業自身因素。一是許多小微企業因爲生產經營規模小,穩定性較差,信用意識淡薄,信息透明度不高,在市場中容易受到衝擊。二是小微企業擔保能力有限,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又不能將動產作爲抵押品,這使得小微企業很難滿足銀行的抵押貸款條件。三是小微企業管理不規範,管理體制不健全,導致小微企業經營風險加大。四是小微企業競爭力弱,抗風險能力較差,一旦遭遇不可預知的風險,可能會出現資金鍊斷裂,最終難以生存下去。正是因爲這些因素,導致小微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

(二)金融體系因素。一是銀行體制不健全,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意識有所欠缺。銀行機構對抵押貸款所需要辦理的手續繁瑣,費用高,時間長,無法滿足小微企業的急需資金的需求。二是信用評級方式不適用,銀行機構對大型、中型、小微企業都採用同一套的評級方式,不能準確反映這些企業的信用狀況。三是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有所欠缺,多數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提供的信貸產品基本與大中型企業的產品相同,沒有爲小微企業量身定製金融產品和服務。四是小微企業擔保體系發展不夠健全,信用擔保業支持企業信用融資能力較弱。上述因素進一步加劇了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三、國外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

(一)美國。一是成立小企業管理局,加強了對小微企業的管理和融資支持。二是出臺相關政策保證小微企業所需資金,小微企業可以通過財政擔保得到貸款,研發新產品也能得到政府部門的經費資助。三是金融機構優質的商業運作,基本滿足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二)日本。一是政府扶持小微企業占主導地位,小微企業可以獲得政府貸款和政府出資成立的金融機構的.服務。二是制定《信用資金法》等法律法規,提供的貸款服務更加優惠,來滿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三是設置中小企業局,可以有效管理中小微企業,也可以爲中小微企業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四、完善小微企業融資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優化小微企業融資環境。一是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爲小微企業營造穩定的外部環境,爲小微企業發展保駕護航。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行政指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對小微企業提供一般性補貼,建議設立小微企業發展基金,用於扶持小企業發展。三是規範引導民間融資。使民間融資正規化,大力發揮民間融資的積極性,使之處於金融監管體系之下,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四是建立小微企業信用評級標準,統一信貸評估標準。成立官方評級機構或社會中介機構,對小微企業統一進行信用評級,做到客觀、公正,能夠真實反映小微企業的信貸風險。

(二)完善服務於小微企業的金融體系。一是完善專業服務體系,成立專門爲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部門,搭建爲小微企業信貸融資的“綠色通道”,提升服務水平。二是改善業務流程,減少信貸管理層次,縮短貸款時間,降低內部管理成本,提高信貸審批效率。三是創新信貸產品,針對不同特點的小微企業設計不同的信貸產品。擴大抵押物的範圍,持續開發其他擔保方式,如供應鏈融資、發展金融倉儲和小額信用等,解決小微企業抵押擔保難題。四是提高風險防範能力,通過實地調查,瞭解企業生產經營等情況,明確其主要風險點,降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危害,從而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

(三)強化小微企業自身建設。首先,小微企業要建立自我積累的有效機制,樹立誠信形象,建立守信的行爲準則,有助於在資金市場上籌集資金。其次,小微企業要提高管理水平,堅持自主創新,完善組織結構,建立自主品牌,內部管理系統化,有效應對各種危機,使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提高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任度和放貸款的信心。最後,小微企業要拓寬融資渠道,除在銀行融資外,還應運用其他間接融資方式,如資產證券化,通過發行債券或在投資項目中進行融資租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