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論文評閱結果和異議處理介紹

論文評閱結果和異議處理

石家莊論文評閱結果和異議處理介紹

1、評閱結果均爲“同意答辯”的,通過相關審批後可進行答辯。

2、評閱結果只要有一份爲“修改後答辯”的,申請人須對論文進行修改,並填寫《碩士學位論文詳細修改情況彙報表》,針對評閱意見逐條說明論文的修改工作,經導師和碩士點負責人確認,簽署同意答辯意見後方可答辯。

3、評閱結果只要有一份爲“修改後送審”的,申請人須對論文進行修改(修改時間不少於3個月),然後重新申請學位論文送審。

4、評閱結果只要有一份爲“不同意答辯“的`,申請人須延期畢業,並對論文進行實質性修改(修改時間爲半年至一年),且提交詳細的修改說明,經導師和碩士點負責人簽字後重新申請學位論文送審。

5、如導師對評閱結果有異議,可以提請培養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復核。如申請複議盲審須有正式書面報告,由研究生學院送校外專家進行盲審,評閱結果以複議專家評閱意見爲準。複議盲審計入論文送審次數。

6、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論文評閱最多送審3次,且從第2次起均送校外盲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