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成本會計處理的改進對策論文範本

一、影響存貨衡量結果的因素根據我國最新的改良,期末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高低進行衡量。因此,影響存貨衡量結果的因素即如圖所示包括三方面:

存貨成本會計處理的改進對策論文範本

1.存貨成本的計算:主要包括存貨成本的彙集、分攤、結轉及存貨流動如何假設。

2.存貨淨變現價值的估計:主要包括存貨估計售價的決定、在製品及原物料淨變現價值估計的特殊考慮。

3.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的比較方式:主要包括各種比較方式在選擇上的限制。

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20xx)的研究探討

1.存貨淨變現價值衡量&準則有關規定。原會計準則有關市價的規定及說明如下:

1  . 1市價:指重置(制)成本或淨變現價值。

1.2重置(制)成本:指目前購入(製造)相同存貨所需的成本。

1.3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的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的製造成本及推銷費用後的餘額。

1.4以重置(制)成本做爲市價時,重置(制)成本不得超過淨變現價值,亦不得低於淨變現價值減正常毛利後的餘額。

2.存貨成本計算有關規定修訂重點。本次修訂重點除了廢除後進先出法的存貨流動假設,增加個別認定法的適用規範外,並從嚴認定得攤入存貨原始成本的項目,對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有更多規定:

2.1增加列舉不得列入存貨成本的項目支出。

2.2增加應以正常水平設定標準成本並定期複覈及調整的規定;刪除標準成本與實際成本差異甚大時的會計處理。

2.3修訂製造費用分攤的作業水平:修訂前的準則規定:固定制造費用得按生產設備的正常產量分攤,亦可按實際可達的最高產量分攤。

修訂後的準則規定:固定制造費用明確規定應按生產設備的正常產能分攤,惟實際產量若異常高於正常產能時,應以實際產量分攤固定制造費用;變動製造費用應按實際產量分攤。

三、企業的應對措施

1.企業應對淨變現價值修訂規定的措施。

爲遵循準則修訂後的淨變現價值有關規定,公司企業必須設定ERP的會計操作系統,使期末存貨評價時的淨變現價值定義符合準則規定:

1.1製成品淨變現價值。修訂前後的企業會計準則對製成品淨變現價值的定義並無不同,但值此準則修定的'際,製成品淨變現價值的定義在各界熱烈討論過程中更見清晰,公司企業只需再次審視原來對製成品淨變現價值的定義是否符合規定即可。

此外,信息系統宜能提供決算日前後一個月的產品別毛利率分析報表,以利各層級主管複覈及判斷製成品淨變現價值的估計是否合理。

1.2在製品及半成品淨變現價值。同樣的,修訂前後的企業會計準則對在製品淨變現價值的定義也並無不同,但仍要注意目前實務上常見的估算在製品淨變現價值方式所評估的在製品存貨跌價損失通常較準則所規定者低,宜及早檢視並做相應調整措施。

除上段所述外,在製品淨變現價值的估算在實務上尚需注意:1.2.1在製品及半成品的淨變現價值均以其最終制成品售價爲估計基礎,故計算機信息系統必須建置基本的料號聯結關係以追蹤最終制成品的估計售價,且其評價報表宜能顯示最終制成品的每單位溢跌價金額及比例,以利各層級主管的複覈作業。

1.2.2建立供不同製成品生產使用的共享半成品資料庫,召集生管等相關作業單位共同討論訂定其淨變現價值的估計方式。

1.3原物料淨變現價值。依新修訂準則規定,必須計算原物料淨變現價值並提列跌價損失的前提爲期末原物料價格下跌且致其最終制成品亦有跌價情形,故必須重新設定計算機信息的存貨評價系統:1.3.1建立原物料與最終制成品的料號聯結關係。

1.3.2建立供不同製成品生產使用的共享原料資料庫,召集生管、採購等相關作業單位依會研基金會有關共享料評價的相關規定,共同討論其淨變現價值的估計方式。

1.3.3原物料評價報表宜能顯示帳列成本、重置成本及最終制成品的溢跌價比例,以利各層級主管的複覈作業。

2.企業應對存貨成本計算修訂的措施。

本次修訂企業會計準則雖在存貨成本計算部份的修訂幅度頗大,但其中部分新增規定早已普遍存在企業的會計實務,預期不會有太多實質影響。預期對企業的會計作業有較大影響的修定及因應措施如下:

2.1由後進先出法改採其它方法的存貨流動假設。公司企業若要從後進先出法改採加權平均法或先進先出法等其它存貨流動假設,則必須完成下列事項:

2.1.1計算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廢除後進先出法後,原採後進先出法的公司勢必要改變其會計原則而採用加權平均法或先進先出法等其它存貨流動假設,而會計原則變動依規定必須於改採新原則年度就其期初保留盈餘計算累積影響數。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可能會使存貨金額及本期淨利增加,也可能會使存貨金額及本期淨利減少,端視公司的進貨成本系呈上漲或下跌趨勢。

2.1.2重新設定計算機信息系統。不管改採加權平均法或先進先出法計算存貨流動的單位成本,都必須着手重新設定存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以調整存貨流動順序的基本假設及單位成本計算公式。

2.2修訂製造費用分攤的作業水平。爲遵循固定制造費用應按正常產能分攤,變動製造費用應按實際產量分攤的修訂後準則規定,公司企業必須完成下列事項:2.2.1將製造費用依其成本習性區分爲固定及變動,因各有其不同的分攤作業水平。

2.2.2由相關部門共同討論設定正常產能。

2.2.3設定ERP的成本會計操作系統,按準則規定分攤製造費用。

2.3修訂固定制造費用少分攤需徑列當期銷貨成本的會計處理:爲遵循產能差異造成的固定制造費用少分攤需徑列當期銷貨成本的會計處理修訂,企業必須重新設定ERP的成本會計操作系統。

除會計操作系統的調整外,企業若欲降低產能差異造成的財務報表影響數,則需從成本控制的管理環節着手:

2.3.1審慎評估固定成本改爲變動成本的可能性及必要性。

2.3.2儘量使正常產能的設定趨近估計實際產量的常態,以期降低各年度的產能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