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問題的思考及建議論文

摘要:隆陽區是衆多西部山區縣之一,計劃經濟時期由於人們過量採伐林木和毀林開墾,導致森林面積急劇減少,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惡化,致使隆陽區境內江河水患災害日益加劇。因此,在隆陽區實施退耕還林對於加快植被恢復,減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退耕還林問題的思考及建議論文

關鍵詞:退耕還林;問題;思考;隆陽區

1隆陽區實施退耕還林的重要意義

1)實施退耕還林對發揮森林生態效益,減少自然災害具有重大意義。由於建國初期對森林資源的過度採伐,使其涵養水源的功能驟減,7、8月份雨季到來時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有發生。2010年9月1日22時22分,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瓦馬鄉河東村委會大石坊村民小組發生地質災害。2014年隆陽區瓦房鄉喜坪村就發生了“728”重大泥石流災害事件,導致5人死亡,3人失蹤,村民房屋損毀嚴重的悲劇發生。隆陽區通過退耕還林工程等項目的實施,不僅有效地遏制了生態環境惡化的勢頭,改善了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增強了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2)實施退耕還林加強了林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並在生產中積累了豐富的林業生產和管理經驗,形成了較完善的育苗和造林的技術體系。使廣大幹部職工在林業生產過程中得到鍛鍊,有效地提高整個林業戰線的科技含量,爲今後我區加快生態環境建設步伐打下堅實的基礎。3)實施退耕還林培育的經濟林、用材林以及林下種植業,已經陸續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成爲農民收入增加的重要來源,實現了“生態增效、農民增收”的雙贏目標。4)實施退耕還林是解決農村因勞務輸出導致的勞動力不足,耕種農田農地缺乏勞動力的必由之路。

2隆陽區退耕還林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退耕還林工程穩步推進的同時,我們也看到在多年來的退耕還林實施過程中還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及時處理好這些問題對今後退耕還林工作具有重要意義。1)鄉鎮領導小組形同虛設,職能作用不明顯。鄉鎮雖然成立了由鄉鎮分管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但參與具體工作少,林業站仍然是非常重要管理者。近年來機構改革後,由於林業站直接受鄉鎮主管,鄉鎮許多工作都是統一安排佈置。許多林業站的工作人員不僅要完成林業方面的工作,還要完成林業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如烤煙、香料煙、土地徵佔用、守瑪瑙石場等等。加上近幾年來,林業產業多,林業工作多,依靠鄉鎮林業站有限的技術力量很難完成諸多工作,退耕還林工作也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2)工程建設操作不規範,各鄉鎮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中普遍存在先造林、後設計現象。由於上述種種原因,基層林業站工作不及時,出現了造林季節已到,羣衆申請退耕的地塊還未做好規劃,導致羣衆造林樹種選擇盲目,不恰當,造林密度不符合要求。3)退耕農戶對退耕還林政策瞭解不透,對森林的三大效益不重視。退耕還林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系統工程,少數退耕戶對樹種選擇、造林技術及後期的管理技術不掌握,甚至認爲種上樹就能得到補助。沒有意識到除了領取補助,退耕還林地塊帶來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4)鄉鎮種苗調配混亂,覈算不清。部分鄉鎮不是根據工程設計面積調運苗木,而是根據羣衆需求調運,導致部分地塊造林密度過大,甚至用於退耕地造林的苗木卻用於造林零星地塊,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退耕種苗覈算上。5)監管不到位,長效機制不健全。由於缺乏科學管理,部分退耕地塊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退耕地上雜草叢生,病蟲害氾濫,影響了退耕地林林木的生長髮育,推遲了三大效益作用的發揮。6)後續產業發展滯後,由於自然條件差,開發難度大,資金投入不足,退耕戶大多還缺乏有效的增收門路。

3隆陽區退耕還林工作的思考及建議

隨着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的啓動,針對隆陽區退耕還林工作存在的上述問題,結合當前社會經濟發展及黨和國家退耕還林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必須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結合國家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及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工程的實施,穩步推進退耕還林工程建設。2)加強對退耕還林工程政策的學習,廣泛宣傳退耕還林政策。3)強化落實保障措施,穩步推進退耕還林各項工作。4)選擇好造林樹種,組織好種苗供應。退耕還林地塊造林樹種的選擇一是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二是結合農戶意願的原則。退耕還林造林種苗供給應當採取有資質的種苗供應商統一供給的方式運作。種苗供應商的確定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5)用活政策,使退耕林農利益最大化。一是充分考慮林農利益,退耕還林造林地塊未鬱閉前提倡林農適當間種矮杆作物,既擴大了其經濟收入,又達到了中耕管理的目的,促進退耕地塊林木生長。二是對前期自發退耕的地塊在規劃設計時要準確把握標準,符合規定的地塊要儘量納入規劃。

4保障措施

第一,組織保障措施。各級組織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都分配好相應的責任,要切實履行好職責,互爲協作,共同完成好退耕還林各項工作任務。第二,政策保障措施。一是新一輪退耕還林地塊經區級林業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及時兌現補助費。二是實施退耕還林後的地塊納入林地管理、核發林權證,以保障農戶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三是在明確土地經營權的基礎上,實施退耕還林的主體,應履行管護責任,加強造林地的經營管理,保證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達到國家有關工程檢查驗收的合格標準。第三,技術保障措施。一是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二是強化造林質量管理,實行技術承包責任制。第四,資金保障措施。對實施退耕還林的造林戶進行登記造冊,內容包括造林面積、驗收合格面積、補助標準、補助金額等,造林戶簽章之後以“一折通”形式兌現給農戶。

參考文獻

[1]劉曉洪.關於退耕還林若干重大問題的思考[J].湖北林業科技,2003(,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