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文化產業投資模式研究論文

摘要:完善投資模式是實現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也是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根本。針對我國當前文化產業的發展,對其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深入分析,並針對現存文化產業發展的問題,提出提高市場準入制度,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和加強服務保障等方式,實現我國文化產業的飛躍式的發展。

我國文化產業投資模式研究論文

關鍵詞:文化產業;投資模式;市場準入;融資

文化產業作爲衡量國家軟實力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其發展的好壞,將直接關係到我國的經濟運行。投資作爲文化產業形成的內驅力,成爲實現其發展的重要途徑。當前針對文化產業投資的研究發現,要做大和做強我國的文化產業,必須對現有的文化體制和制度進行改革,創新文化產業投融資方式,以此才能更大的激活文化市場的活力,實現文化產業的跨越式發展。文化產業的發展與其他產業相比,其在投資模式方面與其他的產業,需要更爲寬鬆的環境和政策,才能激發創造力。但是,當前我國文化產業在投資模式方面,還存在着很多的問題,嚴重製約着其發展,對此,本文對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

1我國文化產業投資模式存在的問題

1.1融資渠道比較單一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投資方式種類很多,包括私募基金、銀行投資、風險投資、政府資助等,但是通過分析認爲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在很大部分還是過度的依賴財政撥款。政府因爲資金的限制,對文化產業的撥款非常有限,管理理念落後,對資金的使用效率也非常低,由此凸顯出的矛盾也非常深厚。沒有充分發揮好政府以外的融資方式的作用,導致當前文化產業融資方面顯得比較單一。從直接融資方面來看,文化產業比較小,財務狀況也不明,同時加上我國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導致融資困難;從間接融資角度來看,因文化產業自身先天存在的不足,導致可抵押資產明顯減少,並且其信用低,使得銀行在對文化企業借貸方面投入很少。

1.2投資主體過分依賴政府

當前文化產業的投資中,國有企業方面的投資還佔據着很大的優勢。通過對文化產業企業資金來源的'統計顯示,總體上可以分爲國有投資、外資投資和非公有資本投資等。但長期以來文化被認爲是公益事業,並作爲國家的宣傳策略,被政府包辦。由此,財政投入成爲我國文化產業投資的主要來源。這種方式其不僅導致資金缺乏,還導致很多重大的文化產業項目因爲資金的問題,發展受到嚴重的限制。另外我國文化產業大部分實行市場準入制度,造成很多非公有制資本很難進入,而對於一些繼續資金髮展的文化企業來講,更是望梅止渴。

1.3政策門檻高

隨着我國加入WTO後,對文化產業的政策有所打開,但是,與其他產業相比,還具有較高的政策門檻,其具體的表現爲雖然我國放開文化產業准入,但是缺乏針對文化產業的具體操作性、現代指導性政策。同時在非公有制企業進入文化產業的政策和法規等方面的障礙還沒有徹底清除。因此,受到市場準入的限制,導致絕大多數的非公有制企業只能與擁有刊號資源的國有企業進行合作開展業務。

1.4服務保障機制缺失

在文化產業的各個發展環節中,如研發、生產等需要大量的資金,其在自身無法解決的時候,需要第三方擔保。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的信用擔保機制不健全,信用擔保制度還未確立,因此,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快對文化產業金融服務機構的構建成爲關鍵和重點。

2解決我國文化產業投資模式發展困境的對策

2.1加快准入制度方面的改革

加快對我國文化產業在准入制度方面的構建是第一步。通過分析認爲必須降低非公有制資本的門檻,並明確中小企業進入文化產業的政策和保護措施。一方面隨着國有體制文化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非公有制資本開始進入文化產業,如電影製作、音像製品發售等,同時國有企業產業結構調整等都爲非公有制資本的進入提供了良好的機會。通過對非公有制資本門檻的降低,吸引着更多的非公有制企業進入到文化產業比較薄弱的地方,從而使得文化產業開始煥發活力。而要保證上述效果的實現,還需要政府進一步明確文化產業的准入政策,以法律法規的方式,放寬對非公有資本的限制,並明確哪些行業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哪些資本不允許,哪些是可以投資,哪些是非公有制可行使的權利等。同時,針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在貸款政策、擔保、土地使用、貢獻獎勵等方面適當地向非公有制企業傾斜,以此更好地扶持文化產業的發展,使得非公有制企業在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2.2改善民資進入渠道

在國家“十二五”的發展規劃中明確的指出要推動民間社會資本進入,並鼓勵相關的文化企業上市。因此,加快對融資渠道的創新成爲根本。筆者認爲要實現文化產業投資機制創新的關鍵在於對投資渠道的拓展惡化延伸,並堅持在其中權責相等。鼓勵更多的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聯合控股,以此實現對文化產業投資的多元化,讓私有和國有實現優勢互補的新局面。

2.3加強銀行對非公有制貸款的力度

銀行貸款作爲常見的融資渠道,用於促進經濟活動的開展。然而,在我國的文化產業中,銀行貸款針對其貸款比例卻非常少。對於文化產業來講,很多都屬於文化類的非固定資產投資,因此,銀行鍼對這種非固定資產佔絕大比重的企業來講,大多數列爲高風險的項目。同時沒有建立專門針對文化產業的評估系統,使得銀行不敢將貸款給文化企業。對此,筆者認爲導致這方面的原因在於銀行意識和人才的問題。一方面沒有形成產權意識;另一方面缺乏對文化產業貸款的專業性人才。

2.4中介服務保障機制創新

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更多的中介服務結構爲其服務,並提供市場機制下的保障,如市場前景預測、風險評估等,都是投資者在進入文化產業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步驟。因此,中介機構提供更爲科學、合理的市場服務機制,爲廣大的文化投資者提供更爲全面的市場報告和風險規避策略,是促進文化產業走向更爲積極方向的保障。

3結語

總之,文化產業作爲國家實力的體現,做好對投資模式的保障措施,是實現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因此,降低市場準入,通過法律法規,構建多元化融資渠道和加強中介服務保障是構建良好投資模式的前提,也是根本的保障。只有解決好這些問題,才能實現我國文化產業的又快又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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