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業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加(□施工□監理□勘察設計□貨物)投標活動;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三、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均爲本單位的人員,且提供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四、投標保證金由本單位基本賬戶轉出,並存入市招投標辦公室指定的銀行保證金專用賬戶;
五、不通過租借等方式從其他單位獲取資格或者資質證書投標; 六、不出現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由其他單位加蓋印章和由其他單位負責人簽字問題;
七、不與其他投標人互相約定在不同的項目中輪流以高價位中標; 八、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就投標價格達成協議;
九、不與其他投標人私下確定中標人後參加投標,約定內定中標人以高價中標,在中標後給予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經濟補償;
十、不通過掛靠其他企業方式,一家企業以多家企業的名義去參加同一標的投標;
十一、不轉讓、出租、出借資持證書、人員崗位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投標;
十二、不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以牟取中標; 十三、不擾亂哈爾濱市招標投標活動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開標後進行虛假惡意投訴。
本表所列內容及上述承諾事項均爲本企業真實意見表達,願承擔一切
責任。若有任何弄虛作假、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爲,自願接受取消投標資格、記入信用檔案、沒收投標保證金、哈爾濱市建築市場清出等有關處理,並承擔法律責任;如已中標的,自動放棄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承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蓋章):(授權委託人需持有效授權委託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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