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四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承諾書會更加事半功倍。你知道承諾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誠信考試承諾書四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 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愛揚教育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纔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道德品質的考驗。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正,讓我們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考生守則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譁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考試結束後考生方可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並保持好考場內的衛生。

六、考試結束鈴聲響後,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學負責收取各排試卷,收好後放於講臺由教師取走後方可退場。

七、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爲違紀:

1、不按號入座,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的行爲;

2、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監考教師安排,頂撞監場教師的;

3、不遵守考試信號,提前或考試結束後仍答題的.;

4、考場內從事與考試無關事情的行爲;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爲作弊:

1、學生在考場內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書籍、試卷、紙條的;

2、考試過程中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傳送紙條、使用電子工具的;

3、考試過程中抄襲他人答案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

(三)學生違紀、作弊的處理

1、凡違紀的同學,學校給予記過處分,全校通報,該科成績爲0分;

2、凡作弊的同學,學校給予記大過處分,全校通報,通知家長,所有科目成績爲0分;

本人已認真閱讀並詳細掌握上述《考生守則》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的相關規定,並保證在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

  承諾人: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 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 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 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於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發佈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爲;爲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的機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爲;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爲;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爲都將觸犯刑法。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信息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

  承諾人: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