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走讀安全承諾書

爲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走讀安全承諾書的內容,歡迎閱讀!

學生走讀安全承諾書

學生走讀安全承諾書1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爲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爲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爲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菸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菸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走讀安全承諾書2

爲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爲: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離校時間分別爲: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學部五年級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學由家長自行接送;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我校將派老師在馬路兩側負責接送。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晚自習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口來接;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鬚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週六、週日和節假日到校自主學習補課的學生必須簽訂就讀協議,一切按學校要求執行;凡是違返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菸酒、不健康書籍等違禁品進入校園;

7、放學途中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10、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於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於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繫,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政教處簽字:

  五指山實驗學校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