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承諾書範文

工商行政管理承諾書範文1

工商行政管理承諾書範文

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

我於2014年1月23日申請辦理由本人獨資的 的.設立登記,本人承諾,在此之前未辦理過以 爲股東設立的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並承諾在該公司註銷之前,也不再辦理以爲股東設立的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

承諾人:

工商行政管理承諾書範文2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本企業於/變更/備案 登記申請。

本人/本企業已知悉《廣東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暫行)》、《廣東省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廣東省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的所有內容,現申請本次登記採取上述文件所述的商事登記方式,在取得本次商事登記營業執照後,會立即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文件,並承諾在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文件後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願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申請人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備註:設立登記由全體投資者簽署,投資者若爲法人和其他組織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若爲自然人請親筆簽字。變更(備案)登記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