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

在現在社會,承諾書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範化的一種產物。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

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1

我公司承諾我公司承接的xxxxxx工程項目按照國家規定、合同要求支付農民工工資,決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爲,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單位願意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公安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理和處罰決定。

  單位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年月

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2

xxxx有限公司:

x有限公司蛟城高速A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積極響應國務院、建設部有關認真落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精神,保證在河北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有關本項目工程的承諾條件下,足額付清工人工資,不以任何理由拖欠。

特此承諾!

河北路橋集團有限公司蛟城高速A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x年x月x日

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3

致:(建設單位全稱):

本單位如果中標承建《金碧新城二期》樓工程,爲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資格,鄭重承諾;

1、按照《勞動法》規定僱傭和使用農民工,執行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我公司保證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考勤原始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真實有效(資料非真實性願承擔經濟處罰)按期上報建設單位備案,如有工程分包班組更換,將變更班組登記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應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確認身份後可更換班組及人員。按規定已在承包項目所在地勞動部門已實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見附件)。

2、我公司總承包單位如有分包工程,必須使用有資質的企業,根據發包方要求嚴禁轉包、違法分包。工程施工發、承包雙方要依法簽訂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合同。

3、我公司總承包單位違反規定,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我公司承包企業承擔並有清償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責任和願承擔按工程造價5%的處罰,承包合同作廢。

4、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由我公司承包單位對所承建勞務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保證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爲由拖欠農民工工資。

5、我公司承包的工程項目如有分包單位僱傭農民工的,將要求分包單位按照(第1條)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並負責督促其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付農民工工資。如因我承包單位未按合同約定與分包單位結清工程款,致使後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由我公司先行墊付欠款,我公司對分包單位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負總責。

6、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爲,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單位願意無條件接受發包方採取的決算款10%處罰,同時願意接受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其它處罰決定。

特此承諾

  投標人:(全稱)(蓋章)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訂承諾書日期:年月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3份原件應裝訂在投標文件正本中,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方可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兩份。

不拖欠工資的承諾書4

爲了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本公司鄭重承諾在建各種項目合同工程,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合同要求支付農民工工資,絕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現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農民工工資的有關規定。

2、按照《勞動法》規定僱傭和使用農民工,工資將及時如數發給農民工。

3、我公司勞務班組僱傭農民工的將要求各班組按照規定簽訂用工合同,並負責督促其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付農民工工資。

4、按照勞動法規定僱傭和使用農民工工資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

5、我公司對農民工工資的支付負直接責任,全面負責與之形成勞務關係的農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在農民工進場後10內建立進場農民工花名冊,其中包含進場農民工個人詳細信息、進場時間、從事工種、所在班組等資料,隨冊附進場農民工身份證,勞動合同、技術專業證書等相關材料,隨時掌握進場農民工的數量。我公司項目負責人直接管理施工現場的農民工,不得通過包工頭、帶班長等代管。

7、我公司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設單位監督管理,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就農民工工資的支付作出約定,我公司按建設單位提供的規範文本簽訂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的承諾書。我公司若有違反合同約定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條款及承諾書中條款的行爲,全部責任由我公司承擔,並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對建設單位負責。

8、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爲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公司願意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公安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罰和決定。

9、我公司相關人員積極配合承包方落實保障農民

工工資發放的各項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及時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項資料。

  承諾單位: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