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工資支付責任承諾書

今有承建單位: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爲保障在該項目工程務工工人特別是農民工依法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遵照《建築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和《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特做出如下鄭重承諾:

建築施工企業工資支付責任承諾書

一、本單位承諾依時結算和足額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各崗位(工種)支付週期約定如附件,支付時間不超過支付週期日7天,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發工資的,在工作任務完成後10天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必須經全體務工人員協商同意,但至少每月向務工人員支付一次工資。

二、建築施工企業務工人員工資不包括材料費、質量保證金、承包利潤等相關費用。在結算週期內難以覈定務工人員完成工作量的,可以先預付工作,並在下一結算週期內結清。預付工資應不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覈算務工人員工資,工資足額支付,不得以風險金、質量保證金等名義剋扣工資。工資直接發放給務工人員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四、如實編制工資支付臺賬,記錄工資支付對象姓名、覈算情況、支付日期和實發工資數額,並在工地公示欄公佈,公佈時間不少於7日,並公開舉報投訴的部門和電話。

五、作業現場實行工地實名制用工管理,建立能動態反映施工現場一線作業人員實際情況的.花名冊、考勤冊和工資冊等實名管理臺賬,實現施工現場人員底數清、基本情況清、出勤記錄清、工資發放記錄清、進出項目時間清等“五清”目標的管理。

六、本責任承諾書一式四份,責任承諾單位、當地住建部門、人社部門各執一份,在工地公示欄公開一份。承諾書自責任承諾單位法人、授權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責任承諾單位如違反上述承諾的,自願承擔所有責任,並接受當地住建部門、人社部門行政處理措施,包括不限於:停工整頓、提高建築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金比例、對責任單位信用扣分、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法律責任。

責任承諾單位:

項目經理(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施工單位名稱(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