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務人員的承諾書

致: (招標人)

有關財務人員的承諾書

我們在此再次聲明,投標文件所提供擬參加本合同工程的人員和試驗儀器、設備等是完整的、真實的'和準確的,並鄭重承諾如下:

我們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料(包括原件)均是真實有效的,如果在評標期間發現我們提供了虛假資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關單位公章的情況,我們同意業主將我們的標書作廢標處理,沒收我們的投標保證金;如果在合同實施期間發現我們提供了虛假資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關單位公章的情況,我們願意接受業主的任何處罰,包括終止合同,沒收我們的合同履約擔保金。若發生上述任一情況時,我們同意按投標人須知3.9條規定處理。

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我們保證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和內容派往實施本合同的人員、試驗儀器及設備等,以確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則願意接受業主的任何處罰,包括業主另選中標單位,直至被清退出場,併爲此負一切法律責任。同時我們也承諾,在合同實施期間,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更換人數不超過30%,否則我們願意接受業主的任何處罰,包括終止合同;若有人員、儀器及設備不能滿足要求,隨時應業主的要求予以更換,直至業主滿意爲止。

  投 標 人: (蓋章)

  法 定 代 表人: (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