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的承諾書

誠信經營承諾書篇一

誠信經營的承諾書

爲共同構建健康和諧的旅遊市場環境,堅持誠信經營和創造優質服務,爭做誠信旅行社,黃岡市青年旅行社鄭重地向全市廣大旅遊者作出“七做”和“七不做”的承諾:

一、旅行社誠信經營服務“七做”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經營。及時妥善處理遊客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2、旅行社對本社員工從事旅行社業務實施委派制度,加強對旅行社門市部和員工的管理,並對其經營行爲承擔責任。

3、與旅行社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和出團補助,不克扣員工應享受的勞動報酬。

4、在旅遊接待服務過程中選擇有良好信譽的地接旅行社、旅遊汽車公司簽定合同,規範服務流程。

5、爲旅遊者提供質量價值相符的旅遊產品,真實介紹產品信息,不欺騙客人。

6、使用規範的旅遊文本合同,明確價格、服務標準等事項,信守合同約定,履行服務承諾,自覺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7、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確保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

二、旅行社誠信經營服務“七不做”

1、不超範圍經營,不非法轉讓和變相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搞掛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備旅遊營運資質的車輛和社會上無導遊證、無領隊證的.人員接待遊客。

3、不搞“零團費”、“負團費”等低於成本價的不正當競爭。

4、不違反合同約定,不降低服務標準,不組織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和購物項目。

5、不發佈虛假旅遊信息和廣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語言誤導遊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團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7、不向旅遊者介紹和提供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內容,含有淫穢、迷信、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誠信經營承諾書篇二

爲了更好地爲廣大消費者服務,方便消費者使用電信業務,促進電信業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本經營單位在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作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保證不僞造、塗改、冒用、租借、買賣和轉讓營業執照。

三、是自覺文明誠信經營,模範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規範,遵循公平、公開、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和服務秩序。

四、做到不欺詐消費者、不經營假冒僞劣產品、不違規促銷、不虛假宣傳、不設霸王條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爲。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規範、和諧的市場消費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五、在電信服務中保證不發生下列行爲:

1、限定消費者使用其指定的業務;

2、限制消費者自備並獲得進網許可的電信終端設備進網使用,或者強迫用戶購買其指定的電信終端設備;

3、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改變或者變相改變資費標準,擅自增加或者變相增加收費項目;

4、無正當理由拒絕、拖延或者中止對用消費者的電信服務;

5、對消費者不履行公開作出的承諾或者作容易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6、以不正當手段刁難消費者或者對投訴的消費者打擊報復。

六、依法開展電信業務宣傳,依法制作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後發佈廣告,廣告宣傳內容準確真實,不製作、發佈虛假廣告或對電信業務的種類、功能、服務範圍等作引人誤解的宣

七、自覺執行國家制定的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做到明碼標價,決不亂收費,保證在營業場所明顯位置公佈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自覺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欺詐消費者。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12315維權牌,公開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

八、不超出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種類和業務覆蓋範圍擅自經營電信業務。

九、服務熱情,態度和藹,加強行業協作,促進企業誠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對不正當競爭。

十、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監督管理工作,如實提供材料,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

十一、如本經營單位違反上述承諾,願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

十二、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經營單位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