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相信許多人都不知道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吧,小編就提供一些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的文章給大家參考。

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1.出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應承擔什麼違約責任?

如果雙方簽定了書面租賃合同,合同法對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規定

一、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屬上述情形,出租人在合同尚未到期時強制你搬出,你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有約定違約金,出租人須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你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出租人須賠償因其違約給你造成的損失(包括間接損失)

  2.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爲違約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

3、由於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以上這些內容是範本,一般合同內容需甲乙雙方擬定,各種約束條件都是可以更改的.僅供參考。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爲承租人。租賃物須爲法律允許流通的動產和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