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5篇)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租金總額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9、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設施、設備清單

1.廚房用具清單及數量:

2.衛生間用具及數量:

3.傢俱清單及數量:

4. 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5. 裝修狀況記錄:

6. 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願意將在深圳經濟特區的的房產出租,乙方自願承組,雙方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有關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房產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尺,租給乙方作使用,租期爲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繳納每月租金_____幣____元整,甲方應給回收據。每月租金在當月頭五天內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點雙方同意在_____。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即時向甲方交租房履約金____幣____元整,甲方應發收據。合同終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費用遷出時,甲方應將履約金退回給乙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履約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約交租,而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證處申請證明,則乙方不負遲延責任。

五、出租房產的維修、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用由甲方負責;每月管理費、水電等雜費由乙方支付。

六、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收回自用,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並退回履約金另補償乙方遷讓的損失,補償額爲兩個月的租金;如乙方確有事因需退房,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間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約金。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對房屋和設施故意或過失造成毀損,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乙方使用房產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貯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特區有關條例規定,遵守社會主義道德。

乙方如需裝修人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物業管理部門允許方能施工。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人牆的格、窗、花、電器等在乙方遷出時可一次過折價給甲方,亦可拆回,但須負責修復原狀。

九、租賃期間,房產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滅,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房屋發生重大損失或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繕,並以修繕費用抵銷租金。

十、在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租,甲方應及時發掛號催租通知書,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或欠交管理費、水電等費達兩個月爲乙方違約,合同因違約而告終止,甲方應持催租通知書及有關函件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合同違約終止手續。

十一、因乙方違約而合同終止,則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房產。甲方在收房時應憑公證處發給的因違約終止合同的證明,通知大廈管理處。

如乙方不交回租賃房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大廈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房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拍賣,並用以抵償欠租和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餘則應交回給乙方。

乙方表示保證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完全自願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處理。同時保證絕不會提出任何異議。

十二、甲方將乙方存放在租房內的物品拍賣所得仍不能抵償租金、管理費和有關費用時,該等款項應由甲方負責交清,而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至清償爲止。

十三、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乙方必須依時遷出並將傢俬雜物全部搬走。若遷出後五天內仍留下箱櫃等物不搬清,則作爲放棄權利論,由甲方全權處理,報請物業管理部門派員到場作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四、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產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雙方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提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本合同共頁爲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____市公證處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廈管理處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寶安區 街道 的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房屋用途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大寫),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交付當月租金。

第四條 甲方收取租金,應依法給乙方開具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發票。 第五條 租賃期限內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賃稅收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的 費。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收取 個月(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房屋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甲方應於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按約定退出租賃房屋並交清各項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七條 乙方應正常、合法使用租賃房屋及內部的設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內部結構;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黃、賭、毒”等違法活動,不得妨礙鄰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條 乙方在租賃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內,應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綜合管理部門如實填報租住人員信息登記表。

第九條 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房屋或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的,乙方應於簽定租賃合同十日內到寶安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或者備案的轉租手續。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約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甲方將租賃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訂立新合同,併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或備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省、市、區計劃生育的政策規定,在辦理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手續時,提交計生的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項選擇: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向 申請仲裁(只能選擇其中一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載明事項在附頁另行依法約定。 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合同登記機關存檔 壹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地址: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爲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xx年xx月xx日

經辦單位: (簽名蓋章)

經辦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