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牌照租賃合同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牌照租賃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車輛牌照租賃合同

車輛牌照租賃合同1

甲方:(車牌擁有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爲:京 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爲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 類型 車架號爲 ,發動機號爲 ,機動車登記證號爲: 。乙方並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爲人民幣 元/年,首年租賃費由乙方自其完成驗車上牌後三日內支付至甲方下列賬戶: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後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繳納。

四、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車牌並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爲本合同自動延續1年。

五、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機動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乙方購買機動車並登記後,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後,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牌照租賃合同2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乙方通過報廢名下京牌小客車,取得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具備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一臺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上海大衆斯柯達明銳1.6L車輛;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

二、租賃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日止。租賃費用:租金每月 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個月租賃費¥ 元(人民幣 元整)

三、雖然上述車輛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並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 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將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協議月份的租賃費用在過戶手續完成7日內退還給甲方,乙方只取得實際發生月份的租賃費用。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車輛牌照租賃合同3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就自有車輛牌照指標租賃給乙方事宜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 甲方自有車牌號:

二、 租賃期限:壹年,自甲方辦理車牌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三、 租賃費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賃費用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車牌交給乙方當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整。

四、 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並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 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行賠償,與甲方無關。

六、 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 乙方在爲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辦理年檢、保險、交通事故理賠、更換車輛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時,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 租賃期間內,乙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租賃、轉借等。

九、 乙方對自行購買的車輛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所有權;

十、 租賃期滿後,乙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如需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續租合同,租金另議。如不續租,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甲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 如果乙方車牌搖號中籤,則雙方辦理車牌轉出手續,甲方按租賃未使用月數退還剩餘租賃費用。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 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擔保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車輛牌照租賃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持有機動車牌照(車牌號爲:京),意欲長期出租,乙方有意長期承租此機動車牌照,爲此,雙方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須保證其持有的機動車牌照(車牌號爲:京)爲其本人合法持有,並保證該牌照相關手續齊全有效,無任何未經處理、結案的交通違規或涉案記錄。若因甲方隱瞞相關問題或提供虛假資料而導致乙方產生相關損失的,甲方須向乙方作出雙倍賠償。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使用甲方名義購買機動車輛,並在此車輛上使用上述牌照。甲方須積極提供身份證、暫住證等一切購車和上牌的所需證件、資料,全面配合乙方辦理購車上牌各項事宜。

三、本協議生效後,上述所購機動車的所有權及上述牌照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但乙方無權將上述車牌轉租或出售給第三方,如乙方不想使用此車牌,對此車牌的處置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四、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對上述車牌、車輛採取報丟失、報盜搶或封號等一切權力行爲,否則示爲違約。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須對乙方進行雙倍賠償。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方須長期提供其本人身份證給乙方,以供乙方在租賃過程中辦理與上述車牌、車輛相關事宜。乙方保證對其持有的甲方身份證不做他用,否則示爲違約,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須向甲方作出雙倍賠償。

六、乙方在使用上述車牌、車輛過程中,如出現違規違章行爲、發生交通事故及與第三方產生法律糾紛,所有責任皆與甲方無關,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期限:永久,或在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終止本協議後爲止。

八、整期租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在本協議生效及甲方交付車牌與上述相關證件後天內,乙方一次性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開具等額收據給乙方。

九、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產生難以協商的矛盾,可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擔保人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並從雙方簽字後即始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無)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擔保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本協議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及本協議所述的車牌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