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贈與人:
受贈人:
第一條 贈與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價值
1.名稱:
2.數量:
3.質量:
4.價值: 贈與的財產屬不動產的,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及狀況:
第二條 本贈與(是/否)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具體的 贈與目的是: 。如果本贈與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則:贈與合同
1. 贈與人不享有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規定的權利;
2. 贈與財產未給付之前,因贈與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對受贈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受贈人可以在本合同生效後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
第三條 本贈與合同(是/否)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是: 。贈與人應當在該所附義務的範圍內,對受贈人承擔贈與財產的質量上的和權利上的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條 贈與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贈與物的 。 贈與人應當在受贈人簽字蓋章之前明確將該瑕疵告知受贈人,故意不告知受贈人的,或者贈與人向受贈人保證贈與的財產沒有瑕疵的,因贈與財產的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贈與人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無需對贈與財產本身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五條 贈與財產的交付
1. 時間:
2. 地點:
3. 方式:
第六條 贈與人的權利
4. 贈與人在給付贈與財產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按照本合同第八條規定需要辦理特定手續合同才生效的,贈與人拒絕辦理該手續的行爲視爲撤銷贈與。
5. 贈與人在給付贈與財產之前,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拒絕履行本贈與義務。
6. 在贈與財產給付之後,贈與人在下列情形下仍可以依法撤銷贈與:
(a)受贈人不履行本贈與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義務的;
(b)其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第193條規定的情形的。
第七條 贈與人的義務和責任
1. 贈與人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一條和第五條的規定,給付贈與財產。
2.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受贈人的權利
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財產的權利。
2.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請求贈與人承擔損害賠償義務的權利。
第九條 受贈人的義務爲履行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此項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其已受領的贈與財產不受影響。
第十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成立,自 生效。辦理前述手續的費用由(受贈人/ 贈與人)承擔。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贈與人、受贈人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贈與人(章): 受贈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 (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範本二:指定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 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
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第二條、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第三條、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第四條、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贈與合同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