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模板錦集9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聘用合同模板錦集9篇

聘用合同 篇1

聘請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爲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內容: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總經理。

二。 聘用期限: 自200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乙方須於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當年度聘用經營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作爲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四。 權利義務

(一)甲方由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監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對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並接受甲方董事會的監督。保證甲方安全生產,長效管理,保值增值。

2、 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不得改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董事會同意;

4、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5、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7、應於每月___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甲方的財務報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 費用指標: 乙方個人每月可列支經營管理等費用人民幣____萬元;如超出,則從乙方個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經營管理等費用具體支出項目爲:

六。 工資福利:聘用期間每年基本報酬爲人民幣____萬元(含社會保險、福利等),按月平均預支,年終結算。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同時還可按公司年銷售額的____%分取報酬,年終結算。

七。 合同解除: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後十日內不糾正的,或者甲方董事會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決議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後,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覈資,清產覈資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移交程序爲:

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如一方單到期限方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__萬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萬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 其他事項:

十一。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執2份。

甲方: 乙方: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乙方(輔導教師):

法定代表人: 出生年月:______ ___

身份證號碼: 學歷:___ ______ 電話: 職務:_

QQ:電話:

地址: 身份證號嗎: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 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爲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覈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第五條 工資待遇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招生表現、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2.本中心實行獎懲制度,如所教學生下學期學生有離開的現象,將按30元/人扣除。

第六條 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覈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爲, 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

(5)尤其在考試期間以學習繁忙等原因對工作不負責任甚至不來上班(違反本條將不給於任何報酬)。

(6)上班時間服從中心負責人的管理和安排,如不服從將扣除一定的工資。

(7)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爲早上9:00?17:40到崗需要簽到,不得代簽。

(8)每次下課後老師須及時打掃教室衛生。

第七條 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兩個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乙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將扣除所有工資。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和《××研究所崗位聘任制實施細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數據交所在部門歸檔;

3.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4.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4.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係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決定並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工作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條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

(5)經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

(6)乙方被招聘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覆,並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9.乙方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關鍵技術和資料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體約定如下:

10.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違反和解除合同的責任

1.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節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第七節第8條的,不得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技術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3.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經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爲:在甲方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基本工資計算基數爲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加國家規定的標準津貼。

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連續在甲方受聘的時間計算。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銷或解散而終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任何一方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爭議調解指導委員會申請再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

單位性質:全民所有 地址:上海市復興中路642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路 弄 號 室

戶口所在地: 區 路 弄 號 室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xx]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xx]4號)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爲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爲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 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爲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教職工聘用合同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覈,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覈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覈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爲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爲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爲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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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 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2、《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簽名:

(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族,

住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方系經營的用戶,現需要招收一名 人

員,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和諧、誠信的基礎上,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系經營 的用戶,現招收乙方 爲本店的人員。

二、乙方爲本店現招收的 人員,從合同簽訂日起

15日內爲試用期。試用期屆,若甲方無異議,表示爲滿意,則繼續聘用至本合同指定日;反之,若甲方有異議,表示爲不滿意,則合同解除,試用到期乙方自行離職,結算工資。

三、試用期間的工資爲800元每月,若滿意繼續聘用,工資爲

1500元每月。正式聘用期間,繳納保證金一個月(1500元),若中途離職或辭職,則保證金不予退還,請假或病假扣除相應工資,發放工資爲每月的 。

四、乙方在工作的同時需要具備較強的責任心,留意工作期間及

工作環境內的一切物品,保持時刻警惕,以防物品的丟失。

五、工作時間:早上 —晚上 ,午休1小時。滿

意留用的,直至本合同約定日,即爲 ,同時發放保證金一個月(1500元)。

六、工作程序: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聘用合同 篇7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單位的司機,聘用期限爲三個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試用期內,乙方不勝任駕駛員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頭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認可,試用期計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並續簽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駕駛執照等)真實有效。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內按時上下班,否則,甲方可以依照內部規定進行處罰。

、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或私自將車轉交他人駕駛,違者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和處罰。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司機個人承擔,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賠償損失並解除聘用合同。

五、車輛晚上應停放在指定車庫內,車鑰匙放在指定地點,特殊情況停不到車庫時,也應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內,否則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六、試用期間的工資報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8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元整)。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內部規章管理制度,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能勝任駕駛員崗位的;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勞動教養、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試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否則,此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違反合同約定或擅自自行離職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並根據受損情況,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個人原因造成甲方和個人經濟損失的,該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可以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

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具體實際,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任乙方擔任課程任課老師,聘任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關係自然終止。其中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

2.乙方授課期間保證教學質量和課堂效果。

3.乙方按約取得授課報酬參照“聚成清大學習吧工資發放標準”

4.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時上課的,須提前1天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爲曠工,曠工一天扣除3倍當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按開除處理。

5.乙方如因故要提前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提前30天通知校方,經審批同意,30天后方可終止合約,否則視爲違約(違約後果:扣除當月工資)。

6.在本輔導機構工作時間內,學生若受到傷害,則兼職教師應承擔損傷費的10%,全職教師應承擔損傷費的20%。

7.乙方是我公司的(兼職/全職)教師。

8.兼職老師實習期爲一個月,實習期間發放當月工資的85%,實習期間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完成授課,維護教學時的教學秩序以及保護學生的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4.按要求支付授課報酬,乙方當月工作日未滿15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延緩發放上個月工資。

5.爲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四.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測或者經過家長反饋投訴達三次以上,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授課資歷或能力)

(3)乙方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以資深教師的意見爲主,年輕教師團體的意見爲輔),經多次勸說仍不改的;

(4)乙方未經允許帶走學生資源,單獨重新與學生確立輔導關係的;

(5)七天試用期內,甲方認爲乙方不具備勝任崗位能力可無條件解除合同,並不用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並提前通知甲方。

五、工資發放時間

本輔導班教師工資結算以月爲單位結算工資,每月號發放上一個月的工資,並由輔導班通知領取,若遇15號爲雙休日,則順延至下週一發放。

六、附則

1.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另行處理。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所輔導甲方最後一次安排學生輔導結束時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