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聘用合同合集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聘用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聘用合同合集5篇

聘用合同 篇1

一、聘方(甲方): : 應聘方(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年)

三、聘請待遇:

1.每月 ( ) 元,績效按工作量和工作業績來計算,簽訂一年合同,假期不付工資,簽訂三年或三年以上合同,假期發放生活費,金額逐年增加,教齡工資20/年。

2.獎金:按園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四、其它事宜:

1.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爲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

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20xx年8月28 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爲 。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7小時,每週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九、乙方之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得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力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1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十二、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年月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六、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爲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 方: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 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合同期限爲以下第種: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於一年,但乙方提出簽訂期限低於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覈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 — 2 —

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爲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期內包含寒暑假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爲,並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 3 —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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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地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乙方經甲方工程部考覈、試用合格,正式委託爲甲方第________項目負責人。爲了保證乙方對甲方承接的項目工程進行施工的工程質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首要條件:

1,工程派單:由甲方工程部按派單規定統一分配,乙方應服從統一安排,不得挑選工程。

2, 工 期: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工。

3, 工程結算:根據承包總額按比例支付,即進場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責任爲乙方提供詳細、準確、合理的前期資料-【裝飾工程施工預算表】、

【設計施工圖】,【單項工程施工材料體系】,【業主自購材料表】,【圖紙技術交底】確保乙方施工得以順利進行。

2.甲方可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進行內部調整,並擁有對合同的修改權。

3.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罰款。

⑴乙方將甲方所派工程轉包給第三方;

⑵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甲方派工程;

⑶乙方不得私自在公司業務範圍內接私單及給其他公司承接工程;

⑷乙方私下向客戶收取工程款;

⑸乙方所施工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使公司信譽受到損害;

⑹乙方的其他行爲使公司受到損害;

⑺經工程部考覈,符合開除或辭退條件的。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公司形象、利益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絕對服從甲方的領導,認真履行項目經理職責,忠於職守,自覺維護公司信譽;

2.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貼好施工標示,室外粘貼歡迎標誌(甲方提供);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施工工藝和標準進行施工,不得粗製濫造,否則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4.如果乙方違章操作引起的火災、人身傷亡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甲方催收應收工程款;

6.在施工過程中,如業主因故要求更換乙方施工隊,經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覈實,確定需要更換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7.每次材料進場乙方必須通知工程監理驗收,才能施工;

8.從竣工驗收之日計算,基礎工程保修期爲2年,水電防水保修期爲5年。因工藝或者材料原因,造成返工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1 甲方未按合同條款進行操作;

2 乙方個人發展的需要(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工程部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0xx年xx月xx日

聘用合同 篇5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深圳市教育局制

說 明

1. 本合同系我市民辦中小學、學前教育機構聘用教師,與受聘人在確定聘用關係簽訂聘用合同時使用的參考範本。

2.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3. 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並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4. 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5. 本合同所列項目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槓(/)。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單位地址: 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 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 學歷: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爲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覈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爲?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爲: ,其中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於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