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聘用合同彙編四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聘用合同彙編四篇

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系依法設立的中醫診所,乙方系取得合法醫師執業許可的中醫師,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聘請乙方到甲方處從事兼職坐堂中醫師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 年。

二、聘用崗位:

乙方到甲方從事的具體崗位爲。

三、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到甲方處坐診天(每月天),具體爲每週星期,上午點至下午點,午休小時。甲方提供中午工作餐,往返交通費乙方自理。

四、勞務報酬:

1、聘用期月基本勞務報酬爲:元/月。

2、聘用期月勞務報酬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3、聘用期內對甲方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實施獎罰。

4、聘用期內乙方領取勞務報酬所涉的個人所得稅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依法代扣代繳。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約定及規章制度向乙方兌現勞務報酬。

3、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爲違法行爲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報酬等費用兌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5、依法按照衛生部《中醫坐堂診所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範文件規範內部管理。

6、聘用期內,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使用其肖像、姓名等對外宣傳、推廣,而不另行支付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聘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

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勞務報酬,中途辭職的,年底才能發放的保證金等相關勞務報酬視爲乙方放棄,甲方不再支付。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乙方必須按時到崗坐診,遇特殊情況必須調整時間的,須提前通知甲方,調整坐診時間,或另行補足坐診時間。若乙方累計3次以上未達到到崗坐診時間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7、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

七、違約責任: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湖北中冶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護 林員:

爲了加強森林資源管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有林場護林員管理辦法》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護林員管護責任區域

管護區名稱:

管護面積(畝):

管護區域森林資源狀況:

二、管護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爲期六個月。

三、雙方職責和權利

(一)公司職責和權利

1、根據護林員管理辦法對護林員管護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監督。

2、領導、協調、指導護林員的工作,對護林員進行培訓,配備管護所需設備。

3、負責對護林員進行考覈。

4、根據考覈結果,按月發放護林員工資。

5、根據護林員的工作情況,決定護林員的聘用、獎罰及管護區域的調整。

(二)護林員職責和權利

1、護林員的權利。

(1)對盜砍濫伐、亂捕濫獵等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護林員有權制止並要求當地有關部門處理。

(2)對違章野外用火的單位和個人,護林員有權制止並報請林場或林業主管部門按規定處理。

2、護林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國有林場組織管護區的造林、撫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項經營活動。

(2)巡護本責任區山林,專職管護好責任片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負責記載護林過程中的各方面情況,詳細填寫巡山記錄。

(3)認真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有關規定,按照管護合同有關規定,盡職盡責做好森林資源保護工作,確保本保護區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壞。

(4)深入管護責任區山頭地塊巡山護林,及時發現人爲破壞森林資源行爲,竭盡全力制止,並及時報告國有林場或者林業有關部門,協助查處盜伐林木、破壞珍稀野生動植物、名木古樹案件和違法徵佔用林地案件。

(5)協助國有林場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和制訂防火公約。負責管理本責任區野外用火,督促鄉規民約和森林防火規章制度的執行,制止各類違章用火。在發現火情時,應及時報告國有林場及縣防火值班室,並組織村民迅速集結,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有效地組織處臵火情。

(6)協助國有林場做好森林病蟲害測報工作,一旦發現疫情,應及時報告林業主管部門,並在林業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防治。

四、護林員的薪酬待遇

護林員工資暫定爲 元/月,根據考覈結果,每月發放一次。

湖北中冶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護林員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合同制的主要規定

1、新聘教職工應填寫《聘用手冊》。

2、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校長與新聘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還應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如受聘人不願簽訂崗位聘任合同,經校務會議或聘任委員會討論後,可以作出有利於聘用單位整體利益的決定;如受聘人仍拒絕接受安排,聘用可作出受聘人在單位內部下崗待聘的決議。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受聘人患病、負傷在規定醫院醫療期及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單位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3、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5、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聘用單位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4)品行不良,影響惡劣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受聘人病癒或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聘用單位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條件的;

7、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即5月底6月初)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

違約經濟賠償

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規定交付由聘用單位爲個人支付的培訓費等。

聘用合同 篇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___年__月__日續簽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原聘用合同書內容如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不一致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行,其他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甲方聘用乙方在(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 ,崗位等級 級,崗位聘期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填表說明

1、甲方爲被聘用人員人事關係所在事業單位,乙方爲被聘用人員;

2、聘期三年,續聘起止日期務必連續,如:上一聘期20xx年6月30日止,則續聘起止日期爲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3、約定事項第一條的崗位名稱中,管理崗位的填寫從事的具體管理崗位等,如縣市容環境衛生處副主任、普通管理崗位等;專業技術崗位的填寫所聘任的專業技術崗位,如小學高級教師、會計師、主治醫師等;工勤崗位的填寫從事的具體工勤崗位,如倉庫保管工、汽車駕駛員等。存在兼職情形的按發放工資所對應的崗位填寫。填寫的具體崗位均應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崗位爲準,如:某同志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由主管部門自行任命XX職務,現從事管理崗位,則應按普通管理崗位填寫;

3、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