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3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買賣合同3篇

買賣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協 商一致的原 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地址: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爲:國用字第號),總面積爲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中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

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爲,原 土地出讓年限爲年,建設年限爲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爲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爲元(幣種:)。總金額(大寫)

元(幣種:)。

第六條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 出讓合同(合同號: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 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 市國土局和市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

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內向市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 %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單位:噸)

油品

數量(噸)

質量等級

單價(元/噸)

總金額(元)

例:國標0號柴油

例:國標

例:120號燃料油

合計標的金額 :

人民幣: 元

注: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第二條 甲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量、價格、期限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定。

第三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負責將油品運送至指定的地點。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完成驗收時起轉移給甲方。

第四條 運輸方式、到站及交貨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送貨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若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當日和簽訂合同當日價格較低價格爲結算價格。

第五條 油品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將油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後,甲方須及時到場監卸並驗收。

2、數量驗收:油品的數量計量應以 雙方實際結算數 爲準。

3、質量驗收: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的石油產品標準執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該批次油品《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發生質量問題爭議,雙方共同委託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質量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油品質量鑑定。鑑定油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當更換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該賠償損失。如鑑定的油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包換,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有關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爲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1.礦石粒度:小於25mm的比例爲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al203含量≥60%,

3.綜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於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淨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a/s以6.0爲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爲280元/噸,a/s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a/s<6.0時,礦石a/s以6.0爲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a/s<5.6時,礦石a/s以5.6爲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a/s增加不限,但a/s減少不得低於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XX爲一個結算批次。化驗合格(質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化驗不合格,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爲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