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模板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房屋買賣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模板九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姓名或名稱):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分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買受人(姓名或名稱):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 營 業 執 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出賣人(以下條款中稱賣方)與買受人(以下條款中稱買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瀋陽房屋買賣合同。

一、賣方自願將座落於瀋陽市 區 路(街) 巷 號 單元 層 間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買方。買方對賣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況進行了現場勘驗確認,同意購買該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2.房屋共有權證號碼:

3.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4.房屋用途:

5.房屋歸屬:

(1)個人所有 □

(2)夫妻共同所有 □

(3)共有人共有 □

(4)其他 □

6.房屋產權來源:

7.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 出讓 □

三、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應遵守下列事項:

1.賣方出售的房屋權屬清楚,證件齊全,無產權糾紛,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賣方承擔相應的發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2.賣方負責支付完畢房屋交接前的採暖費、煤氣費、電費、水費、物業費等費用。若由欠費所引發的與賣方有關的債務糾紛,由賣方負責清償,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3.賣方出售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徵得配偶同意。

4.賣方出售的房屋,屬於共有產權的,已徵得共有人同意並提交其他共有人書面

意書。

5.賣方出售的房屋,設有抵押權的,已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並提交抵押人書面同意書。

6.賣方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已徵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屋買賣合同和其隊有關證件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登記發證機構辦理轉讓及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買賣雙方申報房屋成交總價款爲 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五、買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購房款中衝抵。如買賣合同中止,由違約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

1.本合同簽訂後,買方付給賣方部分購房款(或定金) 幣(大寫): 元整。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併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買方付清其餘部分購房款或通過購房抵押貸款付清其餘購房款,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2.本合同簽訂後,買方一次性全額付款。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同時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3.雙方簽訂合同並遞交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後,買方持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將購房款交到指定銀行。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併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賣方憑房產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去銀行提取售房款。

4.

七、買賣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應繳納的轉讓登記稅費。

八、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其內容與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條款約定的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十二、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爲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爲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爲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爲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爲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爲本約合同。筆者認爲,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爲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爲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爲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爲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爲,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房屋買賣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爲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爲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爲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爲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四、房屋轉讓過戶手續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爲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1]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覈,審覈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爲應該審覈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房產過戶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四、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別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

2.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3.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爲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爲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爲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採用的示範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 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 項)、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註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並委託中介方辦理過戶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 區 路 號小區 號樓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元

(大寫: 元),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全額購房款以 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中介方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並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爲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爲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爲______樓,一樓爲______個門面,2、3樓爲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爲______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爲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爲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出賣房屋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爲抵押,在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詳見房屋購買合同及貸款合同)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爲_______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後,在乙方總出價_______萬元(包括轉讓價和所有其他費用)的範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託丙方代爲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_______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後,三方與工行之江支行簽定監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後,丙方代爲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後:

(1)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自乙方與承租人簽定新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賃合同押金_______元,並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

(2)甲方將押金_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萬元於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後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爲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_______萬元。

九、稅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_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_元,交易完成後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後,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合法;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3.代理方確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_______個工作日後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_______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_______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 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後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定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購買的房屋位於 ,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及建築面積測繪證明等相關文書。

第二條 乙方預定的該房屋單價爲每平方米 元(大寫: ),總價 元(大寫: )。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整。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動轉爲購房款。甲方在收取定金之後,應當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定期爲 天,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同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須經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及公證處公證人員公證。

第五條 本協議在第四條約定的預定期內,且無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經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爭議解決等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出租、查封、抵押及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

2、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壹式柒份,甲方共有人及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簽定地點:

爲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注:上表中,“屬性”爲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爲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在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合同金額爲訂金; 2、甲方收到貨物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餘款。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訂金後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3、貨運方式: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爲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爲 年;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爲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篇二:買賣合作協議

買賣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規範甲乙雙方在買賣合作過程中的廉潔行爲,保證雙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二)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合同、協議及承諾等,按合同辦事;

(三)雙方如發現任何一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法行爲的,應及時提醒對方,情節嚴重的,應向相關部門舉報。

二、雙方責任

甲乙雙方在買賣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不準向對方任何人員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以上條款的,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

事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任何一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並且甲方作爲買方有權保留對乙方結算和產品質量持懷疑態度的權利。

四、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雙方合作期間有效;雙方合作期滿,結清款項後失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簽約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爲:總金額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待房屋過戶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合同範本《房屋買賣合同-房子買賣》。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爲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爲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爲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爲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