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通用6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通用6篇)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買賣挖掘機(含配件)的有關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挖掘機基本概況

1、甲方出售的挖掘機型號爲 ;發動機號碼爲 ;車架號碼爲 ;生產廠家爲 ;顏色爲 色;購買於 年 月 日。

2、配件有 。

第二條 交易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挖掘機的轉讓價爲人民幣 ¥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出售的挖掘機擁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與第三人不存在權屬爭議;挖掘機之上未設置有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甲方提供的車輛情況和信息真實。

2、甲方保證挖掘機主要零部件(發動機、車架、液壓系統等)均系原廠配置,未進行改造更換。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向乙方提供購買挖掘機的合同、發票、保修單(卡)和其它文件、證件(均爲原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甲方將挖掘機交付乙方,交付地點爲 。甲、乙雙方簽署交接清單。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買款 元。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3、4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並以交易價格爲基數,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購買款的,以應付而未付

金額爲基數,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超過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2

甲方:

乙方:

由於甲方生意繁忙,無時間照應挖掘機,故將自己xx年0月份出資壹佰陸拾萬元整購買的日本小松(KOMATSU)牌RC-360T,機號爲DC-40660的八成新工作了4300小時的挖掘機賣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挖掘機的價爲壹佰萬元整。

二、甲方必須在20xx年xx月xx日前用拖板車將該挖掘及託運送到乙方店塔鎮碾房灣石料廠,甲方負責運輸,乙方配合裝卸,如運送中途出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三、甲方必須配齊原車所有工具及配件,外帶破碎錘一個,挖掘機鏟牙0個,油桶2個。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車價(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元)作爲首付款,餘款(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剩餘款項一個月後,一次性付清。

五、本挖掘機在交易後,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及車輛事故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違約責仸:如有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的損失,一切後果均由違約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如出現違約或爭議,可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年月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於 2016 年 4 月 28 日將兩臺小松二手挖掘機、一臺二手破碎器以總價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整 )售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該合同標的物屬甲、乙雙方秉承遵循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自願交易,自由買賣。

二、該兩臺二手挖機型號爲:

1、小松PC360-7ME一臺

2、小松PC300-7/TR300一臺(含配套破碎器一臺)

三、該合同內標的物在合同簽訂、買賣手續辦理結束之日以前的任何債權債務、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事宜,所有責任由甲方負責。

三、該合同內標的物在合同簽訂、買賣手續辦理結束之日以後的任何債權債務、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事宜,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機械手續雙方當面看清,(手續只有購機發票複印件4張;PC360-7ME合同複印件一份、液壓破碎錘質量保證書複印件1張、服務報告複印件1張,無其它任何資料)。

五、購機款項以雙方約定的兩種付款方式進行:

1、現金人民幣: ,由乙方(陳金成)名下人員 的個人賬戶轉入到甲方 財務人員 個人賬戶,甲方並已確認收到該款項。

2、因甲方欠乙方股權轉讓款未付清,剩餘未付挖機購買款 ,甲方在乙方股權轉讓款內扣除,該款項不計利息。

六、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則必須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 元。

七、挖掘機、破碎器外況及發動機狀況程度乙方自行了解清楚,簽字購買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此協議屬雙方自願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並承擔法律責任。如有任何分歧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雙方均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4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機/工程機械買賣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挖掘機/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型號:現代210-5水陸兩用改裝挖掘機

二、買賣價格:RMB890,000元整(現金RMB八十九萬元整)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買賣的挖掘機/工程機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挖掘機/工程機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挖掘機/工程機械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挖掘機/工程機械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挖掘機/工程機械系一手原裝機改裝舊機,甲方對於挖掘機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於該挖掘機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付款方式:

1、乙方現款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交機,乙方驗機;

3、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本合同正式生效。

六、挖掘機/工程機械由甲方於20xx年12月26日交付給乙方,乙方採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於挖掘機/工程機械的運行狀況及設備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的說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後即視爲驗收合格。

七、挖掘機/工程機械交付後,因該挖掘機/工程機械的運輸、運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挖掘機/工程機械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如甲方在挖掘機/工程機械交付後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12月26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5

買方:北京天合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賣方:李廣益(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將二手挖掘機一臺出售給甲方,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二手挖掘機整機總價人民幣五十二萬元(含破碎錘、隨機工具、有關單證和資料),型號:挖掘機現代305-9T,破碎錘 40。

(二)交貨地點:北莊鎮抗峪村委院內。

(三)運輸方式:乙方負責聯繫車輛,甲方承擔運費人民幣一千元。

(四)付款方式:整機運送到抗峪村委會院內後付款三十萬元,待試用一週,確認該機無故障(主要包括髮動機、液壓泵、破碎錘,不包括易損件),支付餘款二十二萬元。如果出現發動機、液壓泵、破碎錘,主機故障,乙方無條件把已付款24小時內退回甲方。乙方收款賬戶:中國農業銀行

卡號:xxxxxxxxxxxxxx

開戶行:北京農業銀行密雲分行

(五)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依法向密雲縣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蓋章)

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北莊鎮抗峪村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6

賣方:

住所:

(如爲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如爲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型:卡特挖掘機 ; 發動機號:7JK18196 。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包含全部費用)爲人民幣:貳拾捌萬元整元(小寫:280000.00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3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一次性支付本車價款。 過戶手續費由賣方承擔。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給買方,該方爲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2%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