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範文合集六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買賣合同範文合集六篇

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傢俱名稱

(文本中所指傢俱包括生活傢俱和辦公傢俱) 傢俱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生產廠家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三條 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 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五條 驗收及三包期限:

對於傢俱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第六條 付款方式、地址、時間:

第七條 定金:

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後,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的違約金;

第九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 賬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 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並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 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 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 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 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1.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設備協定款後,乙方將擁有此設備的一切權利,從此舊設備與甲方無任何關聯,乙方一次性付清購機款,表明甲、乙雙方對此舊設備的買賣協議正式生效,舊設備買賣程序結束,舊設備全部產權實現了自動轉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委託人: 身份證: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委託人: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就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位於 佔用土地、地上所有房屋、設備及所有附屬物件(詳細見交接清單)全部出賣給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站買賣價金,共計價金人民幣 元整。本件定金 元整,乙方已於簽訂合同前交清於甲方,在此蓋章後爲甲方已收到價款,甲方不再給乙方另行出具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至合同第一條所載加油站地址,將加油站內工廠建築物、加油設施及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保管。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應告知乙方, 所交接標的上的瑕疵。

第五條 甲方於合同成立同日將出賣加油站相關的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乙方以已方名義辦理相關經營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乙方在辦理手續時倘若手續上應甲方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蓋章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甲方保證爲自己所有, 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後如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合同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沒有爲任何債權提供保證。

第九條 如甲方違反前三條合同條件之一時,乙方有權追究的甲方的責任並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有關營業水電費用,自合同簽訂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自本買賣合同訂立日起,甲方將加油站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在加油站出賣的同時也一併轉讓給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至年 月 日。土地使用到期後,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土地使用續期手續由乙方辦理,乙方有權繼續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在加油站內興建各種設施,經營從事多種業務。如國家徵用加油站或加油站拆遷,政府按規定給予的補償由乙方所有,在辦理手續時甲方給予協助。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清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如有補充協議附後)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委託人: 委託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乙方擁有木質船漁網捕撈許可證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 元整。

二、甲方擁有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實價人民幣 元整。

三、乙方擁有木質船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 米,壹艘與甲方對換現有的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千瓦,乙方補償甲方差價 人民幣。

四、乙方如沒有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所交定金全部取消。

五、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個人自理,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合同法處理。

六、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漁業主管部門收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 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爲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若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若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國際買賣合同樣本

買方:中國 公司 中國,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項目序號商品名稱及規格單 位數 量單價總價
總值




2.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3. 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 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 裝船時間:

6. 裝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險: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9. 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後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 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金額爲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 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10. 付款單據:

(1) 爲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 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裝船條件:

(1) 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爲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 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 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 裝船通知: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爲貨物抵目的港後月,國際買賣合同樣本,合同範本《國際買賣合同樣本》。

14. 檢驗和索賠:

(1) 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 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 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 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爲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 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買方: 賣方: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賣方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2)數量(3)單價4)總值

(5) 裝運期限:

(6) 裝運口岸:

(7) 目的口岸:

(8)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 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天在中國到期.

(10) 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 裝運條件(CIF/C&F)

1. 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 賣方於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