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礦石買賣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鋁礦石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鋁礦石買賣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鋁礦石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破碎鋁磯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供礦石量7.2萬噸以上,交貨時間每月30日止完成。交貨數量以甲方貨場過磅單爲準。

三、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及價格:

4.1、礦石粒度:小於25mm的比例爲90%以上,25-30mm的.比例不得超過10%。

4.2、礦石質量:供應的鋁礦石al203含量≥60%,綜合a/s=6.0,含硫量≤0.5%,水分≤8%。

4.3、基準價280元/噸,無特殊原因,如果甲方實際供礦量低於合同量的90%,則結算價格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下降5元/噸,附水超過8%,除扣除實際水份外,還按礦石淨重扣罰5元/噸。

五、礦石購銷單價:

礦石a/s以6.0爲基準價,當合同期內供礦量≥4000噸時,單價爲280元/噸,a/s每增0.1,單價增1元/噸。當礦石5.6≤a/s<6.0時,礦石a/s以6.0爲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減1元/噸;當礦石5.3≤a/s<5.6時,礦石a/s以5.6爲基準價,a/s每減0.1,單價滿2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a/s增加不限,但a/s減少不得低於5.3。

六、結算方式:

乙方所供礦石按月爲一個結算批次。化驗合格(質量要求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化驗不合格,甲方有權不結算,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化驗結果以甲乙雙方皆認同指定的化驗中心所出示結果爲準。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履約方。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