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合同和買賣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寄售合同和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寄售合同和買賣合同

聲明

本合同僅作爲柏士法商律師團隊工作成果展示,讀者切勿盲目使用。如需要文書審查、起草法律服務,請聯繫我團隊律師。

物品寄售合同

甲方(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託方/物主):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的個人閒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鋪及網絡平臺寄售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所寄售的東西見附件。

2.甲方提供服務內容爲:物品到店--物主定價--登記簽字---展示銷售---結款。

3.服務費標準

售價10元內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務費。售價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務費。售價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務費。售價100元以上物品服務費面議補充說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爲(最長不超過2個月;自物品交付給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滿沒有售出時乙方應及時收回,如果乙方在一個月內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或者拋棄。

5.甲方將物品一經售出,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並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貨款交給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內爲顧客保障期,如果顧客買去三天內不滿意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退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不承擔鑑定物品真僞、材質、價格、性能等責任。

2.物主若需在寄賣期內取回所寄賣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預約。

3.物主逾期未取回貨物的,甲方視爲同意此合同繼續銷售或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時,有權從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來源以及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負責。

2.乙方改變商品價格時應當書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1.保管時間內出現遺失或壞損,店方按物主定價的70%賠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內,乙方取回寄售物品,應當向甲方繳納服務費(按正常售出的服務費的%,否則甲方有權留置該物品。

五、補充約定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附件:收據

編號

名稱/品名

數量

物主定價

描述(特徵、瑕疵等)

收件人確認已經收到交來的上述物品。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收件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