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買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情況

甲方將位於茂名市茂南區XXX小區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詳見《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號複印件。

第二條買賣該地使用權整體價格

該土地使用權整體價格爲人民幣伍拾肆(54)萬元。

第三條稅金及費用負擔

辦理該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所需繳納的各項稅金和各項費用一律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四條登記過戶、付款及土地使用證交付辦法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三天內乙方交付定金貳拾(20)萬元給甲方,甲方必須儘快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土地登記過戶並在肆個月內辦妥登記過戶手續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於甲方交付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該地產價款並將餘下的應付地產價款叄拾肆(34)萬元足額交付給甲方,每當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時均如數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而引起無法按期辦妥登記過戶發證的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規定論處,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決定不賣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辦妥登記過戶手續或仍未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即肆拾萬元)給乙方。

2、乙方中途決定不買或逾期15天未付清應付地產價款給甲方的,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重複合同的效力限制

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時,有關交易辦證部門要求甲、乙雙方按其統一印製的合同文本重複簽訂該地產買賣合同的,該重複合同只能作爲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專用,不能對其他方面發生任何法律效力。重複合同之條款與本合同有牴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爲準。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訂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