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買賣合同集錦八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房屋買賣合同集錦八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一)宅基地使用權本質的釐清——從“利用”到“所有”

通常認爲,在法制史上存在着兩種不同類型的物權制度,即羅馬法的物權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權制度,代表了兩個不同的傾向,亦即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對立。羅馬法以所有權之絕對處分力爲中心,強調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權是限制物權,乃爲一時的限制所有權之支配權,限制物權消滅,則所有權自動的回覆其完全支配力。因此產生於羅馬法的地上權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屬於土地”的附合原則,其以地上物爲中心,如果沒有現實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於土地之上,就不認爲有地上權的存在,強調對地上物的獨立權利。因繼受羅馬法的結果,德國、瑞士、奧地利民法的地上權都是以地上物爲中心,認爲沒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權,其本質在乎“有”而非“用”。與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國臺灣地區現行“民法”則是以“利用”爲中心,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地上物的有無不是地上權的成立要件,地上權也不因地上物的滅失而消滅。

筆者認爲,任何一項法律制度都應當同其社會經濟的現狀相適應,地上權本質從“有”到“用”的轉變也正是因爲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而發生。我國新頒佈的《物權法》沒有采用地上權的概念,與地上權概念最接近的應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實踐中,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人在權利期限內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無並不影響權利的存續或消滅,因此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權的設立不是以經濟利用爲目的,考察我國的宅基地使用權分配製度,能夠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侷限於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且只有符合建房條件纔可以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纔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雖然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屬地上權性質,但我們沒必要將兩者的本質認定一致。《物權法》未採用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涵蓋入內正是由於兩者的制度差異太大,因此應當確定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

新頒佈的《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可見,佔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裏的國家有關規定所指爲何呢?市場經濟是以分工爲基礎的交換經濟,交換之所以能夠進行必須要滿足“有商品和貨幣、商品和貨幣所有者能自由處分”這兩個條件,物權法是以規範財產歸屬關係和保障財產歸屬秩序爲任務的,其與債權法構成了現代市場經濟的兩大法律基礎,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用益物權編內,其也應屬於民事基本制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中規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謂“國家有關規定”應解釋爲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現行的國家有關部門的規範性文件不能作爲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淵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對宅基地有關制度進行了規定,該法條只言明“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並沒有明確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反之該條肯定了農村村民可以出賣、出租住房。從理論而言,宅基地使用權系由我國學說所創造,傳統民法上與此相當的概念爲地上權,而收益是傳統地上權制度的應有之意,因此,在無法律相反規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權可適用《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之規定,通過體系解釋的方法確定宅基地使用權收益的權能。

(三)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流轉制度的構建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帶來的巨大利益可能會導致權力尋租、違規批發宅基地使用權情況的大量發生,對國家的土地政策造成衝擊,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以期杜絕上述現象,是通過侵犯農民房屋所有權的手段規避了本應通過其他手段實現土地控制的國家責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數量,應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分配、流轉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保有地上物。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改變,一方面農村還實施着一貫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農村經濟又已融入了市場經濟之中。從這兩個方面出發,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應有兩層含義。

一層含義是保有農民的房屋,重點在於實現農民居有定所,相應的分配製度可分爲原始取得和轉讓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中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批獲准從集體經濟組織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覈批准購買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並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應明確的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這種分配是無償的,具有村民福利、社會保障的性質。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這種福利,集體經濟組織無須將有限的資源花費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不予批准。

另一層含義是保有房屋這一地上建築物,重點在於物盡其用,使房屋在流轉中實現其交換價值,目前相應的流轉制度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對能否流轉法律也無禁止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給予其成員的福利,目的是爲其成員建造房屋提供權利基礎。收益權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之一,體現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即是,農村村民出賣房屋的價款不僅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爲農民在出賣房屋後不可能再申請到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限性必然會體現在房屋的市場價值中。由此,農村村民在房屋買賣中將宅基地使用權的福利性貨幣化,實現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收益權能,這也是宅基地使用權福利性的自然延伸。爲了使買賣中實現的房屋價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會財富的浪費,在農民出賣房屋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隨之轉移,但這種轉移與“房地一致”原則不同。“房地一致”原則是在房屋與土地使用權分開作爲各自獨立的物權客體的情況下規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權從屬於房屋,是爲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應受房屋物理狀態的限制,當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蓋、改變結構等方式對房屋進行實質建設時,應認定地上物滅失,宅基地使用權保有地上物的存續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請求權要求佔有人返還宅基地。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買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賣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釋義(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爲計量單位。

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曆年、月、日。

第二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向乙方購買:

2、設備描述(產地、型號、規格、牌號或商標):

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設備及設備的安裝、調試、售後技術支持等服務。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單價及總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設備貨款總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第四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設備進行安裝,安裝調試完成後,甲乙雙方共同對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貨款一次性付清,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到乙方指定帳戶。

2、合同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餘款(貨款總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作爲質保金待設備質保期滿後一週內支付。

第五條 包裝及運輸

1、乙方應爲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

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1、交貨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國際機場

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

第七條 安裝及檢驗

1、乙方應嚴格按合同規定時間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交付甲方驗收使用,並保證設備的質量、規格、性能符合產品樣本及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技術參數;

2、安裝工作應在天內完成。

3、檢驗標準:

(1)貨到後在現場對設備開箱驗收,設備外表應無損壞。

(2)設備安裝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區之內,並由乙方負責連接完好。

(3)設備運行一週無故障發生。

(4)設備交付使用後,乙方負責免費對甲方人員進行設備使用、維護和保養的培訓工作;

(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產品操作使用說明書、產品維護保養手冊;

(6)驗收中發生糾紛,由江西省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機構執行仲裁。

第八條 質量保證

1、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但買方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合同中應具體約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爲檢驗依據。)

2、產品產地、規格、型號、商標、質量不符合約定,乙方應負責更換,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後仍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退貨並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不能交貨的違約責任。

3、設備的質保期自甲方驗收合格或安裝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

4、質保期內,乙方負責免費對設備進行維修。保修範圍爲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及相關配件,保修方式爲無償保修及更換。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責任原因造成設備問題,由甲方承擔維修及更換的相關費用。

5、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商標和質量不合約定,應

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郵寄以郵戳發出之日爲書面異議提出時間)。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在雙方就上述問題協商或質檢機關仲裁期限內,有權拒付約定貨款。乙方應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售後服務

1、設備在質保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採取補救措施,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採取補救措施,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負責對產品提供終身維修,並提供常年的技術支持及零配件和替代品的供應。

3、乙方應提供有效的維修聯繫人和維修聯繫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

第十條 環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諾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並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產品瑕疵

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重量作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3、乙方出賣的產品應當屬於乙方所有,有權處分,並保證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合同價款(部分不能履行的按不能履行部分的價款) %(通用產品爲1—5%,專用產品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商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使用,乙方應包換或包修並承擔包換或包修、退貨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或安裝調試,應按合同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或多交的貨物或交貨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逾期交貨的,在發貨前應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的責任。甲方不需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爲1—5%,專用產品爲10—3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金額的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驗收,應承擔乙方安裝調試等人員延長停留期間的工資及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於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30日內糾正違約行爲,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隨後的十天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爲不可抗力的證明。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後,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4、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通知

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爲書面形式。

注:以傳真、電報通知的必須同時以掛號及特快專遞再行通知。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契約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 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爲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於 的房產 ,房產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 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 %;

乙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 %。

三、 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 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 的產權。

四、 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五、 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託書,並詳細載明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委託期限。

委託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人應按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受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或通知。

六、 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 %、 乙方享有 %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業裝飾裝修由 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

八、 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

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爲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 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並以現金支付;

十、 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爲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 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爲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爲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 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 %)由甲方付 %、乙方付 %,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爲乙方 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爲 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書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 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爲 字第 號,房屋結構爲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爲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爲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爲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爲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爲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於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爲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覈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於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准, 乙方應於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爲準。

共3頁:

北 京 市 房 屋 買 賣 合 同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爲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爲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爲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 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爲: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爲人民幣 元整(¥ 元)(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 萬元整(¥ 元),剩餘房款 元整(¥元)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領到 新房鑰匙之日起 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