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分包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電工分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工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樓的所有水電工分項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維護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相關條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專用條款

第一條:分包項目內容

1.本工程所有水、電的工作內容 。及時提供材料計劃。

2. 負責現場所有臨時水電安裝、維修,排除小型機械故障。

3. 負責各工種的機械及臨時用電的安裝、拆卸。

4. 按照圖紙及變更、規範、強條規定進行操作。

5. 加班必須有電工值班,確保現場不斷電. 配合安全員做好各種報驗準備。

第二條:施工要求

1. 現場清理,樓層清理。

2. 負責材料按指定位置歸堆,保持現場材料堆放整齊。

3. 應節約原材料,杜絕材料浪費。

4.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驗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過,如驗收通不過,及時返工。否則甲方將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責任。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5. 雨具,勞動保護用品自備,不得影響雨季及安全施工。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力創武漢市優良(黃鶴杯)工程,文明樣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須達到建築規範標準,否則按合同價的80%結算。

第四條:勞務費及支付辦法

按建築面積計算 ,承包單價爲 元/m2 ,主體封頂後付總造價的80%,餘款到竣工結算後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場,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單價的50%結算付給乙方。

工程完工或者春節乙方應該確保工人有序退場。不得以各種方式討要工錢。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除合同關係,拒付工程款,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並且按惡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機關處理

第二章:通用條款

第一條:進場人員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要有身份證明,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花名冊,花名冊中應有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

2.乙方進場人員不得少於 人/天,如乙方減少人員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權委託人( )必須常駐工地指揮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質量關、進度關、安全關。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權委託人有事外出都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離開,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按離場時間30元/小時罰款(從乙方的勞務承包費中扣,以下罰款均按此辦理)。

4,乙方負責提供:勞務分包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上崗證,特種工作業證,勞務分包備案證。

第二條:工地管理

1.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服從建設方、監理方及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如發生打架滋事行爲,處以500元/次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2.乙方人員應愛護工地財產,不得有偷盜行爲,工人外出必須經甲方人員檢查所帶物品後方能離開,如發現偷盜行爲罰款5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派出所。

3.講文明,施工現場必須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進行清理,如通不過行業主管部門的文明施工現場檢查,罰款1000元/次。生活區應每天打掃乾淨,收拾整潔,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亂扔亂倒垃圾,如有違反,情節嚴重的,罰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務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種,不得對其他工種造成施工障礙,如造成其他工種的施工延誤,甲方將根據其他工種的損失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5.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並落實好會議精神。

第三條: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備1-2名以上兼職安全員上報甲方並參加培訓,嚴格執行安全規範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自備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消除事故隱患。

3. 嚴禁設備帶病作業。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停止操作並報甲方安全員或項目部處理。如因不聽指揮,野蠻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非他方原因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不得與甲方發生糾葛,甲方只作人道主義慰問。

5.注意安全用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隨意接電,否則罰款500元/次。

第四條:工程質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質量須達到優良標準。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如造成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材料費及返工費用並負責返工達到驗收標準。如造成工期延誤,還將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第五條: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項目的工期爲 個有效工作日,乙方應保證工程工期併力爭提前完成。非天氣原因及他方因素影響,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天氣原因及他方因素影響的工日,雙方辦理簽證,未簽證的延期工日無效。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2.無論何種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場,作違反合同處理,甲方不予結帳。如乙方人員技術素質差、自備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與計劃工期相差超過5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結帳。乙方不能拒不退場而無理糾纏,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和經濟責任。

3.工程開工前,甲乙雙方根據建設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計劃並辦理簽字手續,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4.服從大局,無條件參加甲方組織的突擊性工程任務,乙方不得討價還價。

5.工期緊張時,乙方應自覺安排加班。

第六條:質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質量保修期爲 與總包方保修合同保修期同步 。

2.保脩金爲勞務費總額的 5 %,無質量問題,保修期滿後30日內全額返還。

第七條:其它事項

1.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交納 元信譽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額退還。進場時間由甲方通知,在規定時間未進場合同作廢,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不退。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建築行業規範執行。

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屬自願簽訂,簽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區簽定。

簽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