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個人 勞動合同。

第二條 本縣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 縣人 民 政 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勞動合同變更內容:

2、本協議簽訂後,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日期:年月日

合同變更的要件合同變更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係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係的內容。因此,無原合同關係就無變更的對象,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合同關係這一前提條件。同時,原合同關係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或者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即不存在合同關係,也就談不上合同變更。

(二)合同變更須依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或者依法律的規定並通過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的裁決發生合同變更主要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在協商變更合同的情況下,變更合同的協議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爲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的方式來欺騙或強制他方當事人變更合同。如果變更合同的協議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則當事人仍然應按原合同的內容履行。①如果當事人對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應視爲未變更。此外,合同變更還可以依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發生。例如,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以及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遵守規定

我國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同時在勞動合同中也會寫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在經過雙方的協商後,也是可以變更合同的具體內容,那麼在變更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時,雙方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的。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3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乙方在 學校 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乙方的崗位、崗位工作任務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從事英語教學工作. 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任務。

(二)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及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任務。

三、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權利

1、國家、省、市教育部門對教育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學校對受聘崗位的要求,對乙方進行管理;

2、 甲方對乙方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二) 甲方義務

1、依法維護乙方應享有的各項權利; 爲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

2、爲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所需要的相關政策;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 乙方權力

1、按照學校對聘任教師制定的相關考覈規定要求,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在聘期內每年享受學校受聘人員待遇;

2、享受甲方爲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乙方工作時間按《勞動法》和學校工作崗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如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乙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四)乙方義務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期內保證依照《勞動法》、《教師法》或其它有關規定,每年全職在甲方聘任的崗位上工作,不允許再與其它單位簽訂類似勞動合同;

3、全面履行受聘崗位職責,完成受聘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監督、考覈及管理。

五、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1、甲方聘任期間乙方享有每月 工資待遇並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文件規定要求晉升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2、甲方爲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的集體和個人所承擔比例分擔;

3、乙方聘任期間享受學校在編教師同等福利待遇;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行保管。合同到期後及自行終止。

用人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受聘人員:(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本公司打掃清潔、乙方自願接受甲方聘用爲臨時工。並服從甲方安排,保證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除法定日)

1.上午 7:30---9:30

2.下午 14:00---16:00

三、工作範圍及職責

1.工作範圍:清理垃圾、清掃辦公室、辦公桌、員工宿舍、樓梯、廁所衛生等;

2.工作職責:負責公司區域的衛生清潔、保潔工作,整理雜物以及公司交辦的相關事情。

四、工資待遇

1.甲方按非全日制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包乾工資爲 元。

2.甲方按本區有關規定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工傷醫療保險。

3.甲方的辦公廢品由乙方免費承包。

五、工資結算方式

甲方按乙方每月上班小時統計結算工資,於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事宜

1.乙方須遵守甲方公司規章制度,接受甲方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範。

3.乙方每個工作日結束後,須向甲方考勤管理員提供考勤情況,作爲結算工資的依據。

4.除上班期間以外,乙方的一切行爲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擔。

5.清潔工具由甲方負責購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A.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聘用期限

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 年8月1日止,共1年。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5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口腔醫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口腔醫療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止,聘期壹年。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正式聘用期年工資爲:16000元,請假時間不扣工資。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按照口腔診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格證及其他證件,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簽署合同後,乙方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診所工作期間,對診所的技術工作具有指導的義務。

3、乙方因事需要請假,甲方應予以批准,並不扣除乙方工資。因乙方不在診所的情況下,甲方聘請的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醫療和民事的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爲:

(1)甲方提出聘用申請,

(2)乙方同意

(3)乙方將醫師資格證書、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身份證複印件交於甲方。

(4)甲方和乙方簽署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申請人: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小時、每週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

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 附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以及單位各項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要求,並提供《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證》《身份證》複印件。

第二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第五條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資支付,如果任務較少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保底工資元,支付工資時間由雙方協商安排。

第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用工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證》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成都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如果乙方因飲酒,吸毒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的藥品或麻醉的藥品等駕駛甲方的機動車,造成一切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爲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9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終 止 ,其中試用期爲 月 。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

第三條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 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爲 元。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六條 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 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爲準,即上崗後,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 有檢查、考覈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 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 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 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 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1. 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的權利;

2. 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 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 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單位的司機,聘用期限爲三個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試用期內,乙方不勝任駕駛員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頭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認可,試用期計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並續簽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駕駛執照等)真實有效。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內按時上下班,否則,甲方可以依照內部規定進行處罰。

四、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或私自將車轉交他人駕駛,違者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和處罰。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司機個人承擔,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賠償損失並解除聘用合同。

五、車輛晚上應停放在指定車庫內,車鑰匙放在指定地點,特殊情況停不到車庫時,也應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內,否則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六、試用期間的工資報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8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元整)。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內部規章管理制度,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能勝任駕駛員崗位的;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勞動教養、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試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否則,此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違反合同約定或擅自自行離職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並根據受損情況,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個人原因造成甲方和個人經濟損失的,該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可以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現就終止勞動關係的相關事宜確認如下:_______________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下稱"離職日")解除勞動關係。乙方保證自離職之日起,不得再以甲方及/或甲方關聯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並將任何可以表明乙方曾經爲甲方員工的文件、資料、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胸卡、門卡、鑰匙、名片、蓋有甲方公章的文件或空白合同等)全部交還甲方。

2,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足額、按時向其支付工資、獎金、經濟補償金及各項保險福利,且乙方均已收到並對該金額無任何異議。

3, 乙方應在離職一個月內將其個人檔案及保險關係從甲方轉出。自離職日起,甲方停止爲乙方交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 截止到離職日,雙方未結清的全部財物內容爲: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稅前離職工資 ¥ 元 , (社保、公積金及個稅代扣代繳,以實際爲準),以銀行轉賬方式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前支付。

(2)雙方應在約定的日期之前結清及/或歸還上述財物。除上述財物外,雙方不存在任何其他的財物糾紛。至此,雙方對勞動關係的解除不存在任何爭議。

5, 乙方保證不對甲方及/或甲方關聯公司提出任何勞動相關仲裁、訴訟或舉報(除非甲方未及時履行以上規定)。

6, 乙方確認,在勞動合同解除之後,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乙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及本確認書第一條保證義務,直到甲方書面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爲止。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承擔離職前 12個月工資總額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全額的賠償責任。

7, 本確認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族:

住: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爲。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爲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爲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如乙方不同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甲方應爲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在每月結算工資時直接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亦不得在保密期限內自行與甲方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參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計算。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先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

乙方: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取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4

甲方(聘用方):廣州沃巴赫汽車會所

乙方(受聘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時間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

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

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元/月,加個人提成%,團隊提成 %。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

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七、乙方如在報到後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保險費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

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

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

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 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

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甲方對乙方的考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廣州沃巴赫汽車會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版簡單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年齡

文化程度

市(縣)街、巷(鄉)號(村)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二、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