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範文一: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先生/小姐: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 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計_____元;

您薪資結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_____元;

2.此種情形下:

_____公司需要支付給您相當於 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_____元。

_____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後,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籤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公司於 年 月 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範文二: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範文三:

(勞動者被迫解除適用)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_________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