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員工勞務合同

甲方:

食堂員工勞務合同

乙方:

鑑於公司員工膳食需要,僱傭乙方爲我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限 年。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 _ 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每日食堂膳食工作。除每週日及國家法定節日外。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三、勞務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1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 爲 元/月。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爲《勞務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工作期間出現嚴重的健康問題;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四)所作食物不衛生,導致公司大多數員工出現腹瀉、嘔吐等狀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實,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覈,考覈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