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櫃租用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機櫃租用合同範本

機櫃租用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開展機櫃租用等事宜簽訂以下合同。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於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如下:

本合同中所述的機櫃租用是指:乙方向甲方租用機櫃,該機櫃位於甲方服務器託管專用機房( )內,通過甲方的線路、出口接入互聯網。使用此項服務時,乙方可向甲方選用其他的增值服務。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價格

2.1 乙方向甲方( 租用) 機櫃( )個放置於甲方( )機房內,地址( ),通過100m( switch )端口接入internet。甲方提供靜態ip地址( )個供乙方做域名解析

2.2 機櫃租用費: 元/年。(以上費用包括流量費、internet互聯網端口通信費)

2.3 乙方選用的增值服務有:( )見附件四,首期支付( )個月費用共計( )元。

2.4 綜上,首期費用總計( )元,合同期總費用爲( )元,乙方需於本合同簽署後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於甲方。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甲方提供以下帳號供乙方及時足額地將合同約定的款項劃入並提供等額發票:

甲方銀行帳戶爲:

戶名:

開戶行:

卡號:

3.1.2 在合同約定的付費期限內由甲方負責通知乙方按合同標的額付款,乙方將款項劃入甲方上述帳號,甲方負責出具發票。

3.1.3 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的業務聯繫人: (tel: )24小時機房聯繫電話: 9:00-18:00 故障報修聯繫tel:

3.1.4 如因非乙方原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造成乙方網絡不聯通或電力中斷,未能獲得本合同項下所述服務,並符合附件二中第一、二條所述條件的,甲方至多以免收相應月份的服務費作爲對乙方損失的賠償。

3.1.5 如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服務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合法方式使用各項服務。乙方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終止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而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有關主管部門向甲方下達涉及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的禁令或類似要求,甲方應立即予以執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而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1.6 甲方應依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各項服務,並向乙方提供《中國網通 idc服務品質保證》(見附件二)。

3.1.7 甲方對乙方向甲方租用的硬件設備,應妥善保管(設備詳情見附件三)。如租用的是機櫃,則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機櫃中所託管的自帶服務器等硬件設備負責妥善保管(機櫃中自帶設備詳情見附件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機櫃中自帶設備的損壞,甲方予以賠償,賠償額以該設備的重置價格爲限。每個機櫃限制額定功率不超過2200w,功率超出部分按照每100w每年1000元收費。

3.1.8 本合同執行期內,如雙方達成協議,須退還乙方款項,則由甲方根據雙方補充協議的具體內容向乙方退還相關費用。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

3.2.2 乙方須遵守《中國網通 idc用戶責任說明》(見附件一)及《用戶使用須知》(見附件五)。

3.2.3 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業務聯繫人: (tel: e-mail: )

3.2.4 乙方應按約定的方式使用相關服務,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服務不能有效獲得的後果。

3.2.5 本合同執行期內,乙方向甲方租用的機櫃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該機櫃的使用權。

3.2.6 如乙方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須向甲方出示通信管理局頒發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其複印件;如乙方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則需向甲方出示由通信管理局頒發的備案證明覆印件。

3.2.7 乙方的網絡服務範圍如超出在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在通信管理局備案證明上規定的範圍,則甲方有權中斷對乙方的服務。

3.2.8 本合同執行期內,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終止部分或全部服務,須提前二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向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應截止至該項服務終止日,並按合同剩餘期限應收服務費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已支付的服務費中扣除上述費用,不足部分,乙方應自提出申請後10日內補繳足。

第四條 服務期限

4.1 合同簽署並於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費用後,甲方於10個工作日內爲乙方開通各項服務,服務費自開通之日起計算。

4.2 本合同一經簽訂立即生效,有效期爲期 。新簽約用戶本合同有效期從各項服務開通之日算起;續約用戶本合同有效期從200 年 月 日 - 200 年 月 日止。

4.3 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討論是否續簽。如乙方不再續約的,則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週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過期未通知的,本合同期滿後將自然終止;如乙方確定續約的,則新合同條款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共同商議並辦妥續約事宜。續簽合同期原則上爲壹年,基本原則保持不變。

4.4 本合同某一項服務提前終止,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服務的執行。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預支付首期費用。若乙方未按約按時支付本合同首期費用,每遲付一天,甲方有權按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若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擅自或突然無故終止本合同,則應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總金額50%的違約金。

5.2 之後每期費用每[ ]預支付一次,到期前20日之前甲方負責將該費用以付款通知單的形式傳真給乙方,乙方以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單傳真件爲準,於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付款通知單上的要求支付給甲方應付的費用。每遲付一天,甲方有權按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如乙方遲延付款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服務,待乙方補足乙方應補繳的欠費及應補繳費用的千分之五滯納金後,再行恢復對乙方的服務。

第六條 保密

6.1 雙方應對與本合同有關或通過本合同獲得的他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保密責任的有效期爲於合同終止後壹年。

6.2 甲方在其服務範圍內,對已獲悉的乙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

6.3 甲方如發現有侵犯乙方商業祕密的現象,應儘快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戰爭、罷工、政府行爲、非因雙方原因發生的火災、基礎電信網絡意外中斷造成的及其它雙方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該方不承擔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該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其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因,並在30日內提供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原因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雙方協商是否終止本合同,免除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義務。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需要訴訟解決的,應向本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寫入“服務內容更改/補充說明”(見附件六),但必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更改、簽字方能生效。

9.2 本合同文本、各項附件及雙方不時發生的對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9.3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肆份合同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件

附件一 中國網通_____idc用戶責任說明

附件二 中國網通_____idc服務品質保證

附件三 乙方租用設備清單

附件四 乙方選用增值服務清單

附件五 新時空在線用戶使用須知

附件六 服務內容更改/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