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聘請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聘請合同模板合集9篇

聘請合同 篇1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爲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爲,促進行 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 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 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 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佈的規範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 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 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 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 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爲甲方常年 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 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 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爲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 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 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 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 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 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 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爲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聘請合同 篇2

( )京融律顧字 第 號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爲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爲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聘請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校後勤人員崗位職責要求,爲明確甲乙雙方職責,本着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教師後勤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主要負責甲方教師飯菜操作,操作間衛生,茶水供應,餐具消毒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和臨時工作安排調配。

2、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元,乙方工作時間以月爲單位,9月1日前和7月1日後工作的按日_______元付給加班費。寒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有事有病請假時,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資扣除。法定假日按法律規定執行。

3、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編教職工等同的福利待遇,發放福利時由甲方視學校經濟情況酌情處理。

4、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安排、調度、監督、管理和評價。

5、爲乙方提供上班期間的工作服及相關的勞保用品,定期免費爲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非工作日,甲方需要加班,乙方必須服從,學校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3、工作期間要講究衛生,穿戴整潔,熱愛學生,熱心爲師生服務,自覺做好廚具餐具和食堂環境的清潔工作,嚴格執行餐具的消毒工作。

4、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5、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學校的各項規定,上班期間需在校。

6、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個人原因致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因工受傷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提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或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年齡超過以下情況:女年滿55週歲、男年滿60週歲的。

5、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因年齡、身體等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

6、參加學校組織體檢因患病達不到合格要求的。

7、其它違反國家、學校有關規定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本合同簽訂之後,以前職工同學校簽訂的合同及協議等自行終止。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的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總務處、校長辦公室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合同 篇4

僱主: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僱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約爲甲乙雙方自聘僱日起,雙方願履行本合約下列條款之一切規定,故雙方簽訂本合約書,並各執一份爲憑。

第一條 薪津1.乙方受僱於甲方,擔任家教老師一職,願負責盡職,遵守雙方約定。

2.乙方受僱期間系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3.乙方授課時間規定爲:每週_____________.?

4.甲方支付乙方之薪資爲時薪:_____________元整,津貼項目有:□伙食津貼:每月_____________元,□交通津貼:每月____元,□其它______津貼每月_____________元;薪資支付時按其實際授課之時數計算之。

5.薪津發放定爲每_____________支付一次,定於_____________日爲固定發放日,如遇假日,甲方應提前準時支付乙方薪津,不得延誤。

第二條 請假1.遲到:a.乙方如遇有遲到之情況發生,應務必禮貌性知會甲方。

b.每月遲到三次(含)以上或當月累積遲到三十分鐘(含)以上,甲方得以扣罰乙方_____________元薪津,乙方不得異議。?

2.病假:a.乙方如遇有身體不適,不能授課;應提前於_____________小時前,請假告知甲方。

b.因乙方請病假產生之缺課時數,由甲方視需要擇期補課,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計算。

3.事假:a.乙方如遇有事不能授課;應提前於_____________日請假告知甲方。

b.因乙方請事假產生之缺課時數,由甲方視需要擇期補課,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計算。

4.特殊情況:如遇有颱風、地震之不可抗力之天災因素,甲乙雙方應依所在區域之人事行政機關之休假公告爲準則,缺堂時數,由甲方視需要擇期補課,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計算。

第三條 家教老師應有之教學態度1.開課前,應充分準備教材並瞭解學生的學習背景。

2.請重視服裝儀容。

3.不因個人情緒影響教學。

4.多給學生正面的鼓勵。

5.教學應具應有的熱忱。

6.與學生之間保持良好的師生溝通關係。

7.學生之學習狀況,應與家長建立固定溝通管道,站在關懷的立場,共同協助學生突破學習瓶頸。

8.家教老師之言行舉止,對學生有示範影響,請塑造端正形象。

第四條 工作規範1.乙方不得在授課期間,接聽私人電話,中斷授課或影響教學質量。

2.甲方應提供安全之授課場所,不得侵犯乙方之人身自由。

第五條 契約終止/管轄法院1.契約終止必須經過雙方同意,提議終止之一方,必須提前_____________個工作天提出終止請求,否則視同違約。

2.如有違約之情形發生,甲乙任一方可依據終止合約,若有涉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聘請合同 篇5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爲證:

我,×××,特聘請××爲律師 ,代表我通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託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並委託他以他認爲最恰當的方式,通過或不通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 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鑑於所委託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後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託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聘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等作爲甲方與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師在委託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參與調解、仲裁、訴訟。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1.提起訴訟、應訴、反訴

2.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撤訴。

3.代收法律文書

四、費用協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蘇省律師收費辦法後,甲方按該收費辦法向乙方支付基礎辦案費,甲方與乙方協商支付律師代理費爲 元。

2.乙方律師辦案的差旅費,查檔費以及其他辦案支出費用由甲方承擔,按標準收費元。

3.向人民法院預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及執行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如實全面向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證據材料,如故意隱匿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是風險代理,必須按訴訟標的交足代理費。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返還,有約定而未交的代理費必須支付。

七、凡當事人訴訟證據原件,開庭時由當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給代理律師,造成遺失或損失由當事人與律師個人承擔,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發生矛盾或律師有違章違紀行爲,當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郵編: 傳真: 電話: 開戶行:

傳真: 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

聘請合同 篇7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爲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爲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爲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爲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爲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和單位用人管理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爲我單位廚師工作,在聘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能夠勝任的工作崗位。

(二)、熱愛本職工作,樹立一切爲單位服務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三)、努力鑽研業務,提高烹調技術,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證營養的質量。

(四)、嚴格執行營養衛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驗收關,蔬菜先洗後切,做到無沙、無塵、無雜質,熟食加蓋,生熟分開,嚴防食物中毒。

(五)、注意個人衛生,上班要穿着乾淨、整齊,定期進行體檢。打掃好食堂的衛生,並定期消毒。

(六)、乙方不得將店內菜品製作技術隨意傳授於他人,不得將店內祕製醬料提供於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並終止合同。

(六)、嚴格執行單位的作息制度。

(七)、虛心聽取意見,服從單位安排和管理。

(八)、乙方必須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確保無任何傳染疾病。

(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保護自己。

第三條 工作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月工資3000元,全勤獎金200元。

(二)、甲方在每月10日錢支付上月工資。

(三)、工作業績表現佳,受到領導的肯定和表揚,在期末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因乙方工作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依法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遲到、曠工、規定外請假,均按本店制度扣除相應工資。

(六)、乙方每月有兩天假期(假期不定在節假日、週末)。

第四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聘用期間,如乙方泄露本店配方及菜品製作過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工資及押金20x元。

(二)、聘用期間,如乙方違反協議規定,或嚴重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押金。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不得在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違反賠甲方違約金20x元。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當月工資按天計算。

(五)、乙方需給甲方20x元押金,如合同到期,乙方沒有違約,甲方按時退還乙方。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爲壹年,合同期滿如甲方崗位不需要再繼續聘用,合同即行終止。合同期

滿如甲方崗位需要,願意繼續聘用乙方,乙方也願意續聘,可以續聘,續聘必需重新簽定合同。

第六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有規定按規定辦,沒規定的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二)、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 :

聘請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爲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爲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複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師費爲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第二期律師費爲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3第三期律師費爲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4第四期律師費爲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