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專用酒定製合同

甲方:

特供專用酒定製合同

乙方:

本着共同“擁有品牌—保護品牌—發展品牌—經營雙贏”的經營理念,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專銷、定製甲方的“特供專用酒”,達成以下協議,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的“專銷、定製”是指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渠道獨家銷售甲方的產品,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的渠道外銷售指定產品。

第二條:專銷、定製產品,銷售渠道、定製數量

1。專銷、定製產品的專銷渠道

限定在乙方單位系統內,不得進入市場傳統渠道及終端零售網點進行銷售。

2。定製產品數量:本次定製產品數量成品瓶

第三條:本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甲方收到乙方預付定金之日生效,終止日期爲定製產品交付乙方截止。

第四條:價格及合同金額

本次定製產品,數量共計  件,單價爲元,合同總金額元

第五條:質量標準

甲方供應的濃香型白酒應符合產品包裝上所標識的國家質量標準或企業質量標準,並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第六條:交貨方式及運輸

1。交貨方式爲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倉庫、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在收貨時進行驗收,如發現品種、規格、數量及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場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所交產品符合雙方約定;

3。履行本合同的有關發貨通知,甲乙雙方均應以電傳、信函等書面形式爲準,併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結算方式

1。乙方所有相關結算應以甲方指定賬戶戶名爲收款人。

2。支付方式:電匯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出廠時符合有關的質量和衛生標準;

2。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有關方面的憑證如: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及乙方要求而甲方能夠提供的其他相關手續。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對甲方不符合產品標識所示質量標準的產品,有權拒收;

2。乙方一切宣傳促銷活動不得對甲方的企業及產品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專銷、定製產品在市場展開的一切市場推廣活動方案應徵的甲方書面同意,在活動開展過程中自覺接受甲方監管;

3。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不得以任何方式攻擊和詆譭其他產品;

4。如發現甲方的知識產權遭到第三方的侵害,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處理;

5。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擅自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活動;

6。以防在合同簽訂、合同履行過程中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在合同的有效期和合同期滿後任何時候均應嚴格保守機密;

7。乙方不得製造或銷售仿冒、假冒特供專用酒產品。

第九條:交易條件

(一) 預付金

1。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預付金,預付金爲總貨款的30%,合計元;

2。後續款項在甲方通知乙方可交付產品之日起3日內,將本次合同的後續款項一次性付到甲方的指定賬戶,甲方收到貨款後5日內將產品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二)退換貨

所有非甲方質量問題的專銷。定製產品不退貨、不換貨。

第十條:合同解除

當產品交付完畢後,本合同自動到期並解除。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雙方對本協議和後續協議中的傳真號碼和地址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由於住址和通訊地址的錯誤,導致有關告知不能送達而產生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或補充合同在履行中,告知對方有關通知、請求、承諾和相關事宜等,均必須以書面形式並且加蓋單位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簽章,方爲有效;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鑑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5。本合同在每一頁均加蓋雙方公章且由雙方在最後一頁簽字,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6。雙方做出的其他意思表示(特別是經濟方面的往來)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簽章,且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雙方任何口頭的意思表示或個人的書面確認都無效,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7。專銷、定製產品的包裝物樣本、品牌名稱凡由乙方提供的,乙方保證不侵犯第三人的在先權利,若因侵犯他人合法權利而導致甲方涉及仲裁、訴訟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賠償乙方自願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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